儒家礼法中的道德教育_风闻
西竹先生-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2018-04-04 08:07
《古代中国文化讲义》书评
摘要:从古到今,道德伦理都是中国人现实生活和精神追求的重要部分。在家国同构的古代中国社会中,“礼”和“礼法”发挥着重要的道德教化作用,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伦理观和道德观,进而影响着整个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一个“礼”的社会,也是一个伦理和道德的社会。
无论是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还是世界文明来说,古代中国和古代中国文化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溶淬在我们的骨髓里,血脉中,经久流传,绵绵不息,深刻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近代以降,讨论和评述古代中国和古代中国文化的著作就百家争鸣,见仁见智。历史学界、人类学界、社会学界和哲学学界都从自己的维度上抒发着对古老中国的回忆和认知。我们该如何认识我们的中国?我们该如何厘清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界限?我们的文化是怎么影响古代和现代中国的社会生活的?这些都是我们面对的切实而实在的问题。是学术的,也是生活的。
在这些问题上,不得不说,知名学者葛兆光先生的《古代中国文化讲义》,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维度。葛兆光先生常年在各高校讲授古代中国社会和古代中国文化,哲思汇聚,便集成了《古代中国文化讲义》一书。
《古代中国文化讲义》既不拘泥于“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划分,也不特别偏重“精英文化”抑或“一般文化”的差异,而是用语录和随笔相结合的方式,错落有致地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古代中国的立体地图。书里记录着我们过去的现实生活,承载着我们永久的精神世界。纵观全书,作者从古代中国的天下观及其影响(如何审视自我,如何对待“异族”)说起,论及到古代中国的家族及各种仪式,分析了儒家和古代中国政治学说的形成历程。·
在接下来的篇章里,葛兆光先生以老子和庄子及其思想为切入点,为我们讲述了道家的思想文化及其长久以来的影响。经由佛教传入中国的途径,葛兆光先生也对古代中国和外部世界的交往途径进行了精彩的论述。
在古代中国文化中,儒、道、释家学说相互碰撞、交流、融合,形成了一幅在世界文化史上壮丽的奇特画面。葛兆光先生介绍了佛教和道家的思想、方法、技术和影响,论述了一个“异文化”融入古代中国的文化世界的充要条件。藉此,葛兆光先生得以为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国信仰世界(两大信仰世界及其对立融合)的瑰丽图景。[1]
历史是我们的过去和未来。正如葛兆光先生在开宗明义的那段序言中所说的那样,历史“籍借着对过去的发掘,让人们理解历史的传统和现在的位置”,去“构建一个族群、一个国家的认同”,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旨所在,也是葛兆光先生的心愿所在吧[2]。
如果说西方文明更注重“法”,那么“礼”在以中华民族为核心的东亚儒家文明体系中似乎更占据一种支配性的地位。无论是中国、日本还是朝鲜又抑或周围诸国,“礼”在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兼任着“最低标准”和“最高追求”的双重身份。孔子说:“不知礼,无以立也”[3],又把“克己复礼”作为最高的现实和道德追求[4]。而在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中,“礼”又确确实实构建了古今中国由个人到家庭,到宗族,到乡里,再到国家的社会道德的结构秩序。“礼”是柔软的、内在的个人追求,又是强制的、外化的客观规范。[5]
对于古代中国人的起居和社会生活来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着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例如宋人的《居家杂仪》就记载了“礼”给予古代中国人的许多规范。追溯先秦,商周时代就已经有了一套明确的“礼”的体系。几千年的传承,上至国家典法,下至居民百姓,无时无刻不再体现着“礼”。甚至《三字经》《弟子规》这样的幼学启蒙读物,都用“礼”的观点在浸润着每一个中国人。
可以说,古代中国人自小起,就熏陶在“礼”的天然“香坛”里,形成了自己独有的道德观和道德规范。而正是“礼”对于个人,家庭和国家的要求,对于社会中个人的奖励和惩戒,进行了道德规范、道德惩戒和道德教化,建立了我们中国人注重体验的伦理世界。
审视中国古代的“礼”,可以看出很多时候它都是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要求。
我们以《弟子规》为例。如其中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6];“年方少,勿饮酒,饮酒醉,最为丑”[7];“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8];“己有能,勿自私,人所能,勿轻訾”[9];“果仁者,人多畏,言不讳,色不媚”[10];“非圣书,屏勿视,蔽聪明,坏心志”[11]。“礼”的规范,繁琐而细致,严格明确地规范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行为、思想和态度领域。就于个人而言,“礼”起到了内在的道德标榜和道德教育作用。
在心理学的基本理念中,对于好的行为的奖励以及对好的趋势的诱导,是“行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扬善” 的原理。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礼”的道德教化作用便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通过一系列的“礼”和“礼仪”,通过民间和官方对于“礼”和“礼仪”的要求,中国人无时无刻不在巩固自己的道德和伦理世界。“礼”是一种个人道德的表现,是个人教育的道德方式,还是中国人个人道德修养的终极目的,这是我们儒家文化圈所特有的“三位一体”。
对于个人来说,“礼”对应的是个人在一个伦理体系的地位,处于什么身份,就承担这个身份的伦理责任。多元化的社会角色在一起重合,一条一条的道德细则汇聚,就形成了一个人的道德世界。对于父母,要孝顺,对于兄长,要尊崇,夫妻要和睦相处,君臣要相互信任……由此开来,“国法家规”,就从行为和思想两个维度上对中国人进行了道德教育和规范。
虽然“礼”是一种内化式的教育,但是在礼的执行阶段,它也有它强制的一面——此时的礼,不仅仅是“礼仪”,而是“礼法”。[12]古代中国,无论是世家大族,还是普通人家,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家规”和“家训”,甚至“族训”“乡规”,此时的“礼”面对整个体系的违反者,就有了一种强制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成为了一种惩戒机制。传统中国的秩序社会,是家国同构的,把家放大了,就是国,“家规”基于国家层面,就变为了“国法”,拥有皇帝许可下的“最高约束力”[13]。中国虽然有不少的法律典籍,但是并没有形成西方“法治”文化下的法律体系,而道德和礼仪,却不可思议地维系着整个社会的运转秩序。
溯其本源,不得不从礼法的目的说起。“礼”及其规定,针对的是个人行为,但是他的实质目的却是通过对个人的规范,来维护群体利益,实现“伦理”所提及的“福利”“自由”“公正”和“德性”。
我们以中国社会的乡约为例,中国不少地方对于“淫乱妇女”有着严苛的惩戒机制,驱逐和沉塘就是最常见的行为。为了“整体福利的最大化”,以及捍卫共同生活的道德准则和礼法底线,不惜动用各种办法,甚至残忍地剥夺生命。所有礼法的违反者在背离礼法之时,就完全沦丧了伦理世界所有的立足点,面对整个共同体(可能是家庭、家族,也可能是里巷、村落甚至国家)的非议和惩罚。
行为教育的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对“错误行为”的惩戒。在古代中国道德教育的历程中,这个角色也是由“礼”来扮演的。这是古代中国文化中一种有特色的现象,或许很多时候也是古代中国伦理的立足点所在,无论是“道德”还是“礼法”,是一种追求,也是一种底线。在“礼”奖励和惩戒的双重驱动下,中国人的伦理世界在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层次上得以可能。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儒”的社会,“礼”的长期存在,难免积淀了很多很多负面东西,但是所有人都不能否认它在奠定中华民族伦理基础和道德标准中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时代在变化,时光在流逝,也许我们的社会面临着重构,我们的思想遭受着挑战,我们的理念面对着颠覆,但是“礼”、“礼法”甚至“礼仪”所带来的道德教育,必将如它从古到今地继承和发展般,开远光大到无穷的未来。伴随每个人,伴随整个民族,在现实和精神生活中迈下每一个坚实的步伐。
参考书目:
葛兆光,古代中国文化讲义[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1] 参见葛兆光所著《古代中国文化讲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P204
[2] 参见葛兆光所著《古代中国文化讲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P3
[3] 全句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见于《论语·尧曰篇第二十》
[4] 全句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语出《论语·颜渊》,这里寄托着孔子的政治愿望和道德愿望,更承载着孔子毕生的人生维度和价值目标。
[5] 古代中国早就有独立于“选贤举能”之外的“德治”思维。在古代中国,“德”是品鉴一个人重要的尺度,无论是“举孝廉”还是“九品中正”,都映射着古代中国对于德的重视,而“礼”正是“德”最为直接的体现。德与广义的“礼”和狭义的“礼”都密不可分。
[6] 出自《弟子规·入则孝》
[7] 出自《弟子规·谨》
[8] 出自《弟子规·信》
[9] 出自《弟子规·泛爱众》
[10] 出自《弟子规·亲仁》
[11] 出自《弟子规·余力学文》
[12] 参见葛兆光所著《古代中国文化讲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P41
[13] 皇帝是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是世俗权利的核心,是家国同构体的大家长,同样也是精神世界的领袖和道德伦理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