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出清”是一个违背伦理与规律要求的愚蠢概念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3-01 10:01
什么叫“出清”?从百度上搜到的解释是:【当价格确实能使需求等于供给,以至于任何人可以在那个价格上买到他所要买的东西,或者卖掉他所要卖的东西。这时的市场就是出清的。
市场出清意味着供求均衡。如果市场没有出清,那么一定存在着短缺或者过剩。短缺意味着在现行价格下,人们想要买某些东西却买不到,这是与为了一张火车票而排长队这样的经历相联系的;过剩则恰恰相反,当今商品房的广告满天飞,但鲜有人问津,这就是对过剩的最好诠释。】
对这个解释简单的理解,就是当市场处于供求平衡的时候,就是“出清”的表现。而供求平衡是在“现行价格下”,【任何人可以在那个价格上买到他所要买的东西,或者卖掉他所要卖的东西】。
记住了,这里不是说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不是说任何人可以买到他所需要消费的东西,而是【任何人可以在那个价格上买到他所要买的东西】!
人们会问,这有什么问题吗?问题大了去了!价格是怎么形成的?是有可交易的资源的交易双方,在市场上,按照各自的边际判断,从财富要求出发,进行交易而形成的。
首先,这里就规定了没有可交易资源的人的需求,是不构成交易价格的形成要素的。也就是说很多人的消费需求,不被作为供求平衡的考虑因素了。
其次,即使在相互都有可交易资源的交易中,价格的形成过程也是不平等的: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场所。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获胜。
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会出现大多数人在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导致财富消失的现象。而少数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较强的人们,则会获得更多的财富。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会产生,并日益加剧。于是获得财富的一方,今后可以用更高的价格控制与消费资源;而财富减少的一方,未来对于资源的消费能力必然减少。
而市场价格的决定权,当然地在能够以更高价格购买资源的一方,这一部分人必然地只会是参与交易者中的少数。也就是说,在拥有可交换资源的交易者们中的大多数成员,在市场交易价格的形成过程中,也只可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
于是我们看到,不但绝对没钱的人,就是大多数有一些钱的人,也只好放弃对于一些商品的消费。不是因为他们不想消费这些商品,而是因为以自己的消费能力,接受不了【现行价格】。如果说这就是公平,毋宁说丛林法则最公平。
现在人们指责中国经济中没有“出清”,主要指的是“过剩产能”继续存在的现象。可是从常识进行分析,市场上只有“无效资产”,没有“产能过剩”:
所谓“产能过剩”,应该指的是生产能力超过了人类社会消费需求的现象。它应该是一个社会再生产理论领域的概念,也可以是计划经济理论中的概念——许小年在解释“产能过剩”现象时,就是用国内的需求规模做标准,很明显与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与消费平衡计划观念一致。
但是事实上,从人类的消费需要角度分析,至少到目前为止,不存在“产能过剩”现象。因为那些被称为“产能过剩”的行业的产品,还远未满足人类的消费需要。比如钢铁、水泥,如果从满足全世界所有人的住房与道路的建设需要来分析,现有的产能应该还远远不够。
人们必须明白的是,这不是因为社会的生产能力超过了社会的消费需要,而是因为在财富结构的约束下,市场上有购买力的消费需求,相对于既有的生产能力不够。
这就违背了伦理要求了。因为伦理要求是所有人,都能够平等地拥有对于资源的消费权力。就是这些主张“出清”理论的人们,每当看到中国——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同样现象,他们是不会看的——还有一些人生活困难的时候,就会指责中国社会不公平。
如果“出清”概念只是不符合伦理要求,但是与经济规律要求是一致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人们也只好接受。
可是“出清”概念也是违背经济规律要求的。
之所以会出现被人们称之为“产能过剩”的经济现象,是因为对于生产者能够接受的销售价格,出现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不足现象,导致了产品销售困难。也就是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使得市场上的一部分产能生产的产品无法通过在获得必须的价值补偿水平的价格上销售出去,从而使一部分产能失去了财富效应。
如果按照“出清”理论者们的要求,任凭市场进行“出清”,结果是企业倒闭、民众失业增加。民众失业增加的结果,必然是市场有效需求的减少。于是相对产能过剩现象加剧,只好进一步“出清”。如此恶性循环,结果会怎么样,好像没必要再分析下去了。
有人会问,那你说,这时候应该怎么解决问题?
逻辑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两个:
1、提高生产力水平。如果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商品的生产效率会提高,从而使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者可以在保持必要利润水平的前提下,接受更低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于是市场对于产品的有效需求会增加;
2、增加消费者的收入。如果消费者手中的钱更多了,对于现行价格的产品的市场有效需求也会增加。于是所谓的“产能过剩”现象,就会消失或者得到缓解。
不用说,上述两个办法中,第一个办法才是根本可行的。第二个办法如果没有在第一个办法起作用的环境下,只能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来实行。而这样的行为,在西方国家的经济史上,已经被证明是不可持续的。
主张“出清”的人们还会强辩说,美国就是通过实现“出清”,走出经济衰退泥潭的。
可是事实上,美国经济并不是通过“出清”走出泥潭的。
每次大型危机到来,美国政府救援大企业都动作不断: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这次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政府都对三大汽车厂家提供巨额财政援助;这次金融危机更是多次注资大型企业,以至于美国的两房——房利美与房地美,已经成了美国政府控股的国企了。
随后的连续多年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也是用购买市场资产的手段发行货币,尽量刺激市场有效需求,目的就是要防止因“过剩产能”导致企业破产现象的蔓延。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并没有实行“出清”政策,而是力图防止“出清”现象的蔓延。不过因为市场“出清”的力度大于政府的调节能力,“出清”的程度比中国要大一些。于是我们看到的是,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比中国低很多。并且伴随的是美国民众收入水平长时期没有回到危机前。这是好事吗?
所以,“出清”概念不但违背了人类的伦理要求,也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愚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