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被击毙 政府用160万让家属息诉罢访是否符合法治原则_风闻
真相大追击-2018-02-26 14:22
2017年1月5日19时许,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复兴街某饭店,28岁的男子李某与另一名男子包某发生冲突,李某报案,警察赶到现场处警过程中嫌疑人持刀捅伤一民警,现场民警立即鸣枪示警,嫌疑人不但没有停止行凶,反而继续用匕首刺向民警。民警果断开枪将嫌疑人制服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案件发生后,司法鉴定机构对李某尸体进行第二次司法鉴定未发现常见毒品成分,说明李某没有吸毒。
2017年11月8日,案件当事人李某的家人和当地相关部门签订了一份《息诉罢访保证书》。保证书称,认可有关司法机关对李某死亡一案的定性及处理结论,放弃此前所有诉求,并撤回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控诉。保证书显示,当地信访部门给予保证人及孩子生活补助160万。该支票收款人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支票用途为“疑难案件款”。

这一份《息诉罢访保证书》称,现保证如下:
1.认可有关司法机关对李某死亡一案的定性及处理结论,放弃此前所有诉求,并撤回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控诉,今后任何时候不再因李某死亡事件情况提出任何信访事宜,不到任何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提出涉及该事件诉求,该事件已一并得到一次性解决。
2.今后不在网络上及其他任何媒体上散布李某死亡事件及后续处理的任何言论,不就此事与记者联络,也不接受采访。
3.如若违反前两项保证,继续滋扰政府部门,属于无事生非,肆意滋事,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其实事件的真相很清楚,警察在处警过程中开枪致人死亡过头了,又怀疑嫌疑人在吸食毒品,但是,面对持刀行凶者,警察应该怎么办?
问题的关键是事后有关部门的态度与处置方式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1.有关部门向李某家属支付的160万元“生活补助”,是什么性质?这种“生活补助”发放有没有法律依据与裁量?
2.要求李某家属撤回控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3.要家属接受第二条,是否侵犯了公众对这一公众事件的知情权?
4.要家属接受第三条,是不是带有某种压力成分?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如果国家执法部门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靠钱来“摆平”事件,这明显有违法治原则。第二,这种用钱来源是什么?是否伤害了广大公民及纳税人的合法利益。第三,这种用钱方法,是不是纵容,会不会引发个别利用事件勒索政府、单位及他人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