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昨天这个引援调节费的补丁,打对地方了吗?_风闻
阴山贵种-典午当涂2018-02-13 16:38
2月12日下午,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



无疑,这个规定是对今年6月份的《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的一个补充,打了一个补丁。
这个补丁的主旨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如何避免让各俱乐部“钻空子”逃避引援调节费,以及如何惩治之。


6月份的规定一出来,大家议论纷纷,能人也跟着出来了,比如某扑上这位教给大家如何规避各种条款:
第一个办法,自由身加盟。比如,美羊羊买断合同,再以自由身加盟。从账面上来看,俱乐部公司没有掏一分钱的转会费。实际费用由母公司支付。
第二个办法,直接租借。足协正式文件要求的是“国外关联俱乐部”。比如,直接租借美羊羊。苏宁和国米是关联俱乐部,但是多特和恒大肯定不是,那么直接租借就不受足协租借费用的限制,但受4500万的限制。即可以理解为每个注册期以不高于4500万的价格租借一名外援。
第三个办法,买球员送添头。对比当初的意见稿,足协正式文件实际已经解套,将“人次”改为“人”,有操作空间。原来是“人次”,那么既不能让平均支出高于4500万/人,也不能让单个球员支出高于4500万/人。现在只是“人”,只算平均支出。比如,美羊羊7200万欧,我算5.7亿,另外再从多特转会过来12人(路人甲、路人乙……随便),57000/13,低于4500万/人。这12人又可以租借回多特。需要注意的是,足协的转会注册文件限制的是国内球员转入名额和外籍球员注册名额。13名外援转会,只注册1名可行。
有意思的是,足协的这个补丁好像就是针对这个“能人”的漏洞打的。
可是这个就解决问题了吗?
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6月份的通知,其中的非常关键的一句话是“对于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收取等额的引援调解费用”。
再把关键词拎出来:亏损状态。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俱乐部处于盈利状态的话,他们是不用缴纳引援调节费的。
那么足协如何认定某俱乐部是否盈利?看起来很简单,查账呗。问题是足协你能查得了吗?
找第三方机构做审计,当年中超刚成立的时候也嚷嚷要搞中超门槛准入的审计,最后也没搞成啊。
从1994年中国足球所谓的职业化开展到今天,从未有足协成功介入某俱乐部查账的先例,而且还出现过一家公司控制两家俱乐部的荒唐局面(大连和成都)。

所以说,各个俱乐部财政状况的透明度和健康度,才是关系到“引援调节费”这个问题之关键。
不过,足协经过一年的吹风,中超的各大俱乐部都老实多了,冬歇期除了老朽的马斯切拉诺去了中超养老之外(转会费550万欧元),没有刮起太大的旋风,大肆烧钱买外援的时代好像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