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违规放贷涉775亿元,被罚4.62亿元就够了吗?_风闻
李时珍的皮-2018-01-20 19:40
近日,四川银监局依法查处了一桩金融大案!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通过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
(所谓承债式收购,是不良贷款腾挪的一种手段。比如甲企业由于欠息在银行的贷款即将成为关注类,这时银行找来乙企业(如空壳企业)以一笔资金收购甲企业的这部分债务。与此同时,银行给乙企业新发放一笔贷款,乙企业再用这笔贷款的资金偿还此前甲企业欠银行的利息。通过上述一番腾挪,原本要逾期的贷款就又变成了正常贷款。)
结果,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被罚款4.62亿元,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1名部门负责人和1名支行行长分别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但是,这样的处罚就够了吗?
浦发向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让其承担原先的不良贷款,换言之,此前浦发有大约775亿的不良贷款。
且不论之后的授信有多少是合法的,之前发放的哪些不良贷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行政处罚外,相关责任人是否还触犯了刑法中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我国刑法第186条规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法条,犯罪主体有个人和单位两类。
**a)个人。**这个罪行的入刑标准是多少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该罪“数额巨大”是100万,“重大损失”是20万。

**b)单位。**根据上述规定第90条,单位犯罪也是100万和20万。

目前尚无没有公开资料披露本案损失了多少,但涉及的金额巨大,应该会有人会触犯到这根红线。接下去的工作就是搞清楚谁要背锅,背多大的锅。
不过,判定行为是否犯该罪,还有一个客观要件: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
这一点很关键。

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