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权力践踏法律”是一个伪命题_风闻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1-09 13:59
据媒体报道,5日,合肥高铁站, 在一列由合肥开往广州南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罗x以等老公章x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法律在这个时候,被践踏的粉碎。
有网民对于媒体报道中说【法律在这个时候,被践踏的粉碎】的文字,评论道:【这要算践踏法律,所有的罪犯就都是在践踏法律了。这是什么水平的编辑?从来只听说权力践踏法律,普通人哪来的资格?】
我对此评论说:
【权力本身并不践踏法律,相反的,没有权力就不存在法律。所谓“权力践踏法律”就是一个伪命题。凡是践踏法律的,都是人运用了权力故意违反法律——因无知而违反法律不算“践踏”。因此普通人运用自己的权力故意破坏法律,也就是践踏法律的表现。该妇女以个人权力故意破坏法律就是典型的践踏法律。
所谓“权力践踏法律”,是西方意识形态中煽动民众与资本一起对抗政府的一种手段。他们故意模糊资本与民众之间的利益矛盾,却将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与利益平衡,而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资本权力的政府渲染成民众的对立面。其实在很多时候,民众与政府的利益关系往往是一致的。】
事实上,法律,是对于社会成员的强制性行为规范,是政府统治社会的工具。因此,法律就是政府的权力。从这个角度分析,如果说“权力践踏法律”,就等于在说法律践踏法律。
权力是什么?从百度搜来的解释是:【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因此,权力不仅仅是政府才有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平时看到更多的是,资本有着几乎无所不在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影响力】。
媒体也有。不但资本与媒体有,每一个人在一定的特殊环境下也有。比如上面这个报道中的妇女,购买了车票,有了列车的乘坐权利,也就有了要求列车乘务员在一定范围内服从自己要求的权力。
我们在菜市场上,有权利买菜。当我们按照双方同意的价格付了钱给卖菜的一方,就有权力将我们买了的菜拿走,卖菜的人就必须·让我们拿走。但是在这之前,他有权利不卖给我们。我们没有权力强制他卖给我们。
事实与逻辑都证明,权力不是只有政府才有的。对于不同权利的限制,是法律的职责。执行法律的职责,也就是行使政府的权力。所以说没有权力,也就不存在法律。把权力定义为政府的专有物品,既违背了客观事实,更是特殊利益集团为了忽悠民众为它们的利益要求而对抗政府的致命忽悠。
特殊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这么做,虽然可恶,却也是符合他们利益要求的行为,情有可原;而一些身为底层民众的人,不知道自身的利益与特殊利益集团的不一致,更多的时候往往与政府的要求才是一致的,却被忽悠着,站在政府的对立面,给政府找麻烦,替别人火中取栗,最后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真是可悲的愚蠢。
公知们拿了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观念来说,要用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力。也就等于在说,要用政府的权力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很明显,这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在事实上,则不过是要通过制定符合自己利益要求的法律,增大自己对于政府权力的控制程度。就是要增强自己的统治权力。
人们会用法治社会允许人们依据法律对抗政府的权力现象,来否定法律是政府的权力这个命题。
其实政府允许人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允许人们对抗政府的权力,相反,这正是维护政府权力的必要手段。因为依据法律对抗政府成员中的一些违背法律的现象,防止政府权力的被滥用,就是维护政府权力。
就像公民是由精英与普通民众这两大部分利益关系不同的成员组成的一样,政府也是由不同的两部分成员组成的。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关系与政府的要求是一致的;另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关系与政府的要求不一致。或者说,作为具有社会普通公民属性的政府官员,在有着与政府利益关系一致的一面的同时,也会有利益关系与政府不一致的时候。
因此必须有法律制度对于当有的政府官员出于与政府利益关系不一致的时候,为了个人的特殊利益要求,而做出违背政府利益要求的行为时,能够加以遏制与惩处。
很明显,这样的法律制度,依然是政府权力的表现。人们依据法律,与部分政府官员,乃至于个别政府部门的违法现象进行对抗,也并不是在与政府权力对抗,而是在维护政府的权力。这不仅仅是今天的现代社会才有的现象,中国古代王朝时期就有号召民众举报贪官污吏,然后依法惩处贪官污吏的法律现象。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政府权力。
从政府权力的历史演变过程来看,政府权力的增加,是有利于底层民众利益要求的。而在“公民”概念的外延中,底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与上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之间,是存在巨大矛盾的。因此,当政府用权力保护底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的时候,必然地就限制了上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这就是一部分社会精英要求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因。
这里有必要再澄清一个概念:统治者与政府不是一回事。统治者指的是在社会上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成员群体。精英阶层就是这样的社会群体。
政府只是统治者中间的一个组织机构。这个组织机构与统治者中间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必然会分别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关系。有的非政府统治者利益群体与政府的关系是一致的;有的不一致。就是这与政府的利益关系不一致的非政府统治者利益群体,会力图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
这些人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使用的办法就是要制定有利于他们的利益要求的法律,把他们想要的权力当作政府的权力的内容,也就是有利于他们对于社会统治权的巩固与增加。为了不引起民众的警惕与反感,他们说是要增加公民对于政府权力的制约。
可是从政府权力的历史演变来看;政府权力扩大,伴随的是底层社会成员的自由空间的增加。别忘了,底层社会成员也是公民,而且是最大的公民群体。
尽管政府权力首先是保护了社会精英们的利益,但贪得无厌的部分精英们仍然会要求政府给自己更大的利益空间,于是与政府的权力产生矛盾。于是要求用把自己的权力当作政府权力的内容,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如果任凭这部分精英的要求得到实现,逻辑上,人类社会只好倒退到奴隶社会去。
于是,我们可以通过逻辑与事实分析得出结论:主张限制政府权力,不是低层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所在;不是人民当家做主的行为;不是民主应该有的要求;不是社会进步的正确方向。
那么限制政府权力的观念为什么会如此流行呢?原因在于:
第一、社会舆论是被社会精英们主导着的。普通民众总是会被社会舆论所误导——否则,他们就不是普通民众了。于是限制政府权力的观念会流行;
第二、精英们用公民概念人为制造了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让普通民众忽视了自己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精英的利益要求之间的矛盾。因为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都以为自己就是精英,于是会被一些精英们忽悠着,向政府要求自己根本没有能力享受的权利;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限制政府权力的观念来自于西方意识形态体系,而今天的西方国家是世界发达国家,于是人们盲目地以为,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就是正确的,就是人类自由的条件;
第四,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主张限制政府权力的人,为了达到目的,故意地把政府与政府官员混淆了。政府官员也是社会成员,往往会有着与政府利益要求不一致的利益关系。当他们为谋私利而滥用政府权力的时候,被社会误认为是政府的权力泛滥,而没有想到,政府其实也是不能允许官员滥权的。
事实上,官员的权力是应该受到制约的。官员滥权的结果是导致政府资源的浪费,也就会导致政府执行权力所必需的资源的短缺,会导致政府无法行使权力。因此,凡是有足够能力的政府,都会要求社会配合反贪腐,以制止官员的滥权。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与民众的利益要求是一致的。而且,制止官员滥权,对于政府的利益要求,有着比对于民众的利益要求更直接的关系。所以反贪腐就是政府从根本利益要求出发的必然行为,不是公知们装公鸡打鸣导致的结果。
可是,在公知们的忽悠下,社会舆论大多把官员与政府混为一谈,把官员滥权的应该被制止,歪曲为政府权力的应该受到限制。这些错误舆论的逻辑根源,就在于混淆了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的,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公民”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