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嘉义县长陈明文涉嫌泄密罪遭判6个月徒刑
华夏经纬网9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嘉义县长陈明文被控在县长任内涉嫌图利民雄地下水道工程标案厂商,一审虽获判无罪,但因得标厂商坦承是陈明文泄露工程底价,二审认定泄密罪成立,判刑6个月。
据报道,历经5年审理,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6日宣判陈明文涉嫌图利厂商案,陈明文因泄密罪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陈明文可就泄密罪被判刑提出上诉。
据了解,台南高分院发言人林英志26日下午5时召开记者会说明全案,他表示,陈明文2007年担任嘉义县长期间,因民雄乡下水道标案涉嫌泄露工程底价给伟盟公司董事长赖文正,合议庭认定成立泄密罪,量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在陈明文涉嫌图利部分,林英志表示,因鉴定结果,伟盟公司未因陈明文泄密而得利,陈明文获判无罪。
林英志说,陈明文可就泄密罪提出上诉,检察官也可就陈明文图利部分提起上诉,判决结果的作成,未受外界不实报导影响。
林英志进一步解释陈明文二审判决逆转,他表示,赖文正坦承2007年5月16日下午和陈明文见面,两人约在陈明文位于台北市忠孝西路的住处,陈明文当场泄露工程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