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租房人交易扰乱其生活 市公安局出击40人被刑拘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张丽)为全力保障租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冒充房东出租房屋、强行向租客索要服务费的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截至9月20日,成功打掉5个涉嫌强迫交易罪的租房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0名。
案例
事先说好无中介费 事后收费花样多
个人房源、精品单间,无线wifi,每月2200元……这样的房屋出租广告大家经常见到。一个多月前,事主张女士(化名)从网上看到了一条位于太阳宫地区圣馨家园小区的租房信息后,感觉价格合适,便联系了广告上的预留电话,约定看房时间。
几天后,一名自称房东的王某带着张女士看了房子,但没有谈妥。王某将张女士介绍给马某,马某带领张女士来到新纪家园小区,张女士感觉价位和地理位置都很合适,便与马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房屋租金和押金。没过多久,马某以缴纳物业管理费、网费和卫生费为由,向张女士多要了1000余元。之后几天,张女士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张女士租的房子是他帮忙介绍的,还需要再缴纳3000元中介服务费。然而,看房时马某并未提及中介服务费。张女士拒绝后,遭到了马某及同伙多次催缴和言语威胁。
抓捕
40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拘
经大量工作,专案组掌握了这个以马某为首的10人黑中介犯罪团伙。经审查,嫌疑人马某(男,34岁,辽宁省兴城市人)等人对冒充房东出租房屋,强行向租客索要服务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对全市租房警情进行了梳理,发现在朝阳区管庄、三间房、常营地区警情相对高发。另外掌握了冉某、刘某、王某、王某某4个犯罪团伙。
经查,他们的作案手法和马某团伙如出一辙,即以中介公司的名义向房主租赁房屋,成为“二房东”后再利用租房网站发布个人房源信息,以“房主直租”的形式对外出租,在租户看房时口头承诺房屋为个人房源,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待租客缴纳押金和房租后,再以需要缴纳物业费、中介费、取暖费等名义,收取费用,金额在1000元至1万元不等,若租客不同意,便以言语甚至上门辱骂、半夜敲门、拉电闸、扔垃圾等方式威胁,严重扰乱租房人正常生活。
经审查,上述5个团伙40名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