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以来江苏共查获非法接送学生车辆327辆
9月1日起,江苏全省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截至9月19日,全省共出动警力21784人次,设置护学岗、临时执勤点9676处,检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16902辆次,查获非法接送学生车辆327辆,连续查获多起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其中5起涉嫌危险驾驶立刑事案件。
9月8日,淮安市淮安区交警大队在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行整治时,现场查处了四辆违法载客的“黑校车”,其中一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竟乘坐了14名小学生,车辆后排座位已经被拆换改装,超员比例超过100%。车主当即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除了面包车违法集中接送学生营利,部分地区还存在着电动三、四轮车违法集中装载学生、私家车超员接送多名学生、专用校车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提示:
一、电动三、四轮车安全技术条件较差,本就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资格,更不能用来接送学生。
二、受亲友委托,使用私家车接送多名学生上、下学时,切勿超员。
三、严禁使用不具备校车资格的车辆提供校车业务。违法提供校车业务,将处以1万-2万元罚款。严重超员的,还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四、专用校车须通过安全驾驶检验,取得校车标牌后,由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专业驾驶人驾驶,方可提供校车服务。接送学生时须配备随车老师,做到一人一座,严格按照审批的校车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载客。(苏交轩、黄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