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十八弯蔡英文转过十九道 民进党出尔反尔成常态
中国台湾网8月11日讯 台当局“铨叙部”8月3日向“考试委员”首次提报“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大幅放宽“旋转门”,未来只要是受台当局指派都可以担任公股事业及财团法人董监事,不受“旋转门”限制。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指出,“旋转门”条款过去被绿营质疑是马当局为酬庸卸任政务官大开的方便之门,如今蔡当局执政后不仅加速推动而且放得更宽,“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双重标准,令人瞠目结舌。
“旋转门”听起来玄乎,那它到底是个啥嘞?
台湾现行“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明订公务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的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的股东或顾问,此被称为“旋转门条款”。 这是马当局时代定下的,台当局“行政院长”林全认为,现行规定已严重影响公职人员卸任后生涯规划。 因此“行政部门”日前已与“铨叙部”连手将大幅放宽相关限制,“铨叙部”也规划将函释明确入法进一步松绑。
政策松绑后为台当局卸任高官能带来多少好处呢?举个例子,根据“立法院”预算中心调查,“金管会保险局”组长转任兆丰产物保险总经理后,月薪从12.2万(新台币,下同)变成22.5万元,“财政部次长”卸任转台湾金联董座后,薪水由14.5万直冲31万。台当局官员和营利事业高阶主管待遇悬殊,因此,营利事业高阶主管成为官员下台后“被安置”的最好去处。
“旋转门”条款当初设置的目的,除了防止官商勾结也在防止公务员为自己开后门,利用担任公职的机会累积转业资产,与营利事业间形成利益输送网络。 由于“旋转门”限制严格,过去马当局时代即研拟将现行“职务禁止”的规定改为“行为禁止”,也就是离开公部门后,明订不能与原本任职的机关有不当接触,但不去禁止担任职务。这项修正案当初遭绿营质疑是在图利、酬庸卸任官员,被硬生生挡下。
“绿委”李俊俋2016年痛批马当局35位财金官员利用法规漏洞,卸任后直接转任公股金融机构,要求“铨叙部”撤销放宽解释的相关函释。多位“绿委”甚至联署要修“银行法”防堵,不料未见排案,等到的反而是“旋转门”要“修法”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