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侵占"中影"3.7亿元 蔡正元今凌晨遭声押禁见
华夏经纬网7月1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怀疑国民党前“立委”蔡正元涉嫌侵占“中影”3亿7000万元资金,昨日搜索蔡正元住处等地,并以犯罪嫌疑人身份约谈蔡正元、蔡妻洪菱霙。承办检察官复讯后,认蔡正元涉嫌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且有羁押必要,今晨3时许当庭逮捕蔡正元,向法院声请羁押。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昨日针对“中影”减资弊案,搜索并约谈前董事长蔡正元。北检昨天晚间表示,蔡正元担任阿波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明知阿波罗只是“中影”公司股权交易的股东名义人,在受领“中影”5亿80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减资款后,竟将其中4亿3000万元信托给自己,用于购置私人不动产、投资股票、缴纳信用卡费,不法所得共3亿7千余万元,涉嫌“刑法”背信及侵占等罪嫌。
北检由检肃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陈佳秀率同陈宗豪等检察官,指挥检察事务官至蔡正元等人住处及相关办公处所执行搜索,并传唤蔡正元等被告及证人共10人侦讯,蔡正元与妻子晚间已达北检接受复讯。
北检表示,阿波罗公司只是“中影”股权交易的股东名义人,并非实质权利人,蔡正元未取得原本购买“中影”股权的郭台强之妻罗玉珍等人同意,2007年间自行代表阿波罗公司与自己签订信托契约,假借阿波罗公司为信托人,将上开“中影”发给的减资款中4亿3000万元信托于自己。
调查指出,蔡正元再运用信托款,以足额方式向自己购买已执行无着的不良债权,或以投资股票为由将信托款返回阿波罗公司,再将款项转汇至自己使用的账户,或擅自提领信托款供自己购买不动产,图自己之不法利益,而违背信托目的及善良管理人之忠实义务,共计取得2亿4千余万元。
此外,信托契约2010年7月16日到期后,蔡正元形式上将信托款项汇入阿波罗公司指定账户,另派人将款项提出,入自己账户后用以购买个人不动产、投资股票、外汇及缴纳个人信用卡费用,共计将信托款1亿3千000元予以侵占入己,不法所得共计3亿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