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中澳建交45周年 澳电视台将台“代表处”列入赞助名单引台不满
作者:齐潇涵

【环球网报道 记者 齐潇涵】澳大利亚华语天和电视台7日在澳大利亚《星岛日报》及《澳洲新报》头版刊登祝贺澳中建交45周年暨该台5周年庆典广告,本是一件高兴事,但紧接着,有不少台湾媒体就曝出,该台将“台湾驻悉尼办事处”及处长王雪虹的名字列入了该台庆典广告的赞助名单。此举立即惹恼了台湾涉外部门,后者不仅表示了严正抗议,还要求相关报刊刊登澄清和道歉启事。
今年适逢中澳建交45周年,澳大利亚从官方到民间都以各种形式庆祝中澳建交,2月初,“中澳旅游年”在悉尼隆重开幕,进一步扩大中澳人文等广泛领域的交流与合作;6月30日,由澳大利亚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暨爱西亚艺术团主办了“友谊之路”音乐晚会,邀请中澳两国优秀表演者,反响热烈。7月2日澳大利亚中华会馆、西澳香港商会等机构一同主办了中澳建交45周年庆典,300余名华人齐聚一堂,共同歌颂中澳建交以来取得的累累硕果。
为庆祝中澳建交45周年,澳大利亚天和电视台也特别在7日的《星岛日报》及《澳洲新报》头版上刊登祝贺广告暨该台5周年的庆典广告,本是反映当地侨界庆祝中澳建交喜事,但台湾媒体却扒出在庆典广告中出现的“台湾驻悉尼办事处”及处长王雪虹的名字,随即引发台涉外部门的关注。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驻悉尼办事处”于第一时间致函天和电视台表达“抗议”,同时在“代表处”网站发布声明,称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随后,天和电视台负责人致电王雪虹致歉。
环球网记者于第一时间发邮件向澳大利亚天和电视台求证此消息,并询问该台此举是否代表认同一中原则,但当日未收到回复。7月12日,环球网记者收到该台电邮回复,其配发了两张《星岛日报》及《澳洲新报》的道歉声明,版面显示时间分别为7月11日和7月12日,但对于记者要求对此事的相关回应,该台并没有进行文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