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伦前爱将许志坚涉贪污 "监院"通过弹劾案
华夏经纬网7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前副市长许志坚涉嫌收受贿赂615万余元,协助建设公司加速通过都更案,违法情节重大,台湾“监察院”11日以11票对0票无异议通过弹劾案,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据报道,许志坚涉嫌在担任新北市都市更新审议委员会主委期间收贿,协助乐扬建设公司及宝兴开发公司两建商加速通过“板桥介寿段”及“新店广明段”都更案审议,经法院裁定羁押禁见,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针对许志坚有无贪渎或其他行政违失情事,全案调查后,“监察委员”高凤仙、尹祚芊提案弹劾,弹劾案审查会今天审查通过许志坚弹劾案。
“监委”高凤仙、尹祚芊表示,许志坚任新北市副市长要职,并担任都市更新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审议,竟为贪图私人不法利益,与营建业者胡姓监察人之配偶周丽惠密切接触,协助加速“新店广明段”都市更新顺利进行,自2011年起至2014年止收受现金、高价名表及金条等贿赂,总计615万6350元,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之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违法情节,核属重大。
此外,许志坚先后收受周丽惠赠与的高价名表及金条,均未依规定向“监察院”申报财产,且多次参加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周丽惠的饮宴应酬、接受招待,违反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的规定,违法情节,核属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