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读通过前瞻计划 林全赴议场致意
华夏经纬网7月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5日晚间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台湾“行政院长”林全至“立法院”向“立委”致意,并于媒体联访时表示,前瞻计划的预算会受公共债务法的限制,这是过去没有的先例,他希望前瞻条例能够树立典范,为以后当局的施政作为参考。
据报道,台湾“立法院”5日三读通过“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明定前瞻建设项目共8项,包括轨道建设、水环境建设、绿能建设、数字建设、城乡建设、因应少子化友善育儿空间建设、食品安全建设、人才培育促进就业之建设等。前瞻特别预算以4年为期程,上限为4200亿元,期满后,后续预算及期程,经“立法院”同意后,可以不超过前期预算规模及期程为之。
对此,台湾当局“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特别条例规定在前瞻特别预算执行期间内,不排除“公债法”举债上限,意即举债平均不能超过岁出15%流量及前三年平均GDP的40.6%,因此绝对不会有债留子孙或额外举债的问题。
徐国勇说,特别条例的立法意旨在于要让台湾基础建设能够“实质”进行,且“行政院”的特别条例草案本来就是规划将预算分四期送“立法院”审议、监督,因此实质上“立法院”三读通过的特别条例与“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行政院”感谢“立法院”通过连续二个四年期程、各4200亿,共计八年8400亿的特别条例,“行政院”会如期如质推动各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