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学生晚10点若还未完成作业 有家长证明可不做完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作出了细致规定。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关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各镇(街道)教辅室,各初中、小学:
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现就我区中小学作业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作业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
学生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巩固和内化过程,是反馈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适当的作业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提高素质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学生作业的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作业的监管与考核机制,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促使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兴趣,更加关注作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加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促使教师钻研教材教法,更加重视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促进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中小学作业布置的要求
(一)要控制作业总量(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
1.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教师可结合教学内容适量布置不超过30分钟的与学生学习、生活相联系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
2.3~5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适当布置一定量的书面家庭作业外,鼓励教师适当布置阅读型、实践型、游戏型作业。
3.6~7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8~9年级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5小时以内。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教学的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学生的学习需要,安排适量的预习型作业、社会实践型作业、阅读型作业、探究型作业。
4.双休日、寒暑假作业:可适量布置预习型作业、分层型作业、社会实践型作业、探究型作业、游戏型作业等,每天书面作业时间3年级及以上小学生平均不超过2小时,初中生不超过3小时。
5.特殊情况下学生可以选择不做完作业。如果教师布置的作业总量超过3小时或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22:00点钟还未完成作业,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以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
(二)积极实施作业分层
1.实施作业分层。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精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要有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激活思维、培养创新能力。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增强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书面作业应实施分层布置,由学生自主选择相应的层级作业。作业层级主要分一般基础层和拓展提高层两类,基础一般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基础层的作业,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拓展提高层的作业,使各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
2.丰富作业形式。提倡布置阶段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作业形式既可有当堂练习巩固型作业(课堂完成),也可有复习型、预习型作业,还可有拓展型、创新型、阅读写作型、综合实践型、实验操作型、小组合作型以及个性化型作业。
3.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学校要把作业研讨纳入校本教研内容,开展“校本作业”研究,积极推行“校本作业”。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要先做,做到作业量适中、科学有效、针对性强。
4.鼓励小学各年级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
5.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能布置由家长完成的作业。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
(三)作业批改要求
批改作业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责,作业批改坚持做到“有练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1.基本题全批全改,重点题细批细改,必要时面批面改。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准确、规范,注明批改日期,当日作业要在下次授课前批改完毕。
2.批改形式要丰富多样,坚持以定量评判与定性评判相结合。用红笔批注,每份作业批改后要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评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和激励性。要杜绝“有布置无批改,有批改无评价”的现象发生。
3.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作业经教师批改后,建议先由学生自己订正,再由教师复批。共性错误集体讲评,个性错误个别辅导。要让学生养成错误作业及时纠正的习惯。
4.教师应及时做好学生作业的批改记录。对学生作业的整体完成情况、主要错误及成因、好的解题思路与方法、改进意见与措施等进行必要分析,做到“教”与“学”的有效统一。
5.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书面作业。欢迎有能力的家长审核学生作业情况,家长要与学校配合但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提高学生做作业的专注度。
三、建立健全学生作业监管评估与保障机制
教研室、学校要把“减负增效”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着力引导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向课堂要效率,向作业要质量,给学生留下自主学习、了解社会、走进自然的时间。
(一)各校应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生作业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各学科之间的协调,由首席导师(班主任)负责对学生当天的作业总量进行调控,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导处)负责对各年级一周的作业质量和总量进行调控与监督。对违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现象要有相关处理措施。
(二)学校要注意收集学生、家长对作业的反馈意见,建立学生作业管理档案,适时开展学生优秀作业、错题集等展示活动。
(三)教育局将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对作业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关注社会舆情,对因作业布置不当产生不良影响的学校或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