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最大化股票价格并不是公司董事的首要任务 - 彭博社
Peter Coy
马丁·什克雷利,这位被罢免的制药高管,曾经嘲笑那些批评他将达拉普利(治疗弓形虫病的药物)价格从13.50美元一颗提高到750美元的人。“在资本主义中,你会尽量为产品争取最高的价格,”他在2016年对彭博电视台说。“没有人想说这个,没有人对此感到自豪,但这就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规则,我的投资者期望我最大化利润,”他说在2015年的福布斯会议上。“我本可以提高价格,为我们的股东赚取更多利润。这是我的首要职责。”
彭博商业周刊没有被监禁的儿子。寻求庇护者占据拜登承诺关闭的监狱美国正在用寻求庇护者填满臭名昭著的前监狱大学橄榄球需要向大联盟学习一课销售比职业选手更多棒球棒的网红兄弟们什克雷利(他现在因无关事项正在受审)是否正确认为公司的高管和董事会的首要职责是最大化利润和股价?即使是一些不喜欢“制药兄弟”的人也倾向于承认,最大化股东价值毕竟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对此的权威是已故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这位芝加哥经济学派的保守派巨头,他宣扬高管应该“在遵循社会基本规则的同时尽可能多地赚钱。”弗里德曼认为,如果人们想在社会中做好事,他们应该通过个人慈善来实现,而不是通过他们管理、指导或投资的公司。
一篇重要的新 学术论文 拒绝了利润是 至高无上的 商业管理原则的观点。有趣的是,其中一位作者是芝加哥大学的著名教授,另一位是哈佛大学的诺贝尔奖得主。这些作者的资历可能会引起人们对一个通常由社会活动家和企业异议人士提出的论点的关注。
芝加哥布斯商学院的路易吉·津加莱斯和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以公司管理者和董事会确实对股东有信托责任的命题开始,但他们的责任是最大化股东的整体福利,这包括除了股东股份价值以外的其他事物。他们认为大多数股东是“亲社会的”,这意味着他们关心诸如帮助穷人或拯救地球等事情。这个观点并不具争议性:即使是弗里德曼在引用社会基本规则作为标准时,也明确指出他指的是“法律和道德习俗中体现的规则”。
经典的弗里德曼论点是,如果股东不喜欢公司做的事情,他们可以自由地利用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来抵消或逆转公司行为的影响。例如,如果公司支付给工人的工资低于你认为应该的水平,可以向帮助低工资工人的团体捐款。不要把其他人拖入支持你的个人事业。
辛加莱斯和哈特的创新在于指出,通过私人慈善来逆转公司的行为可能比让公司从一开始就做正确的事情更昂贵和麻烦。他们以沃尔玛为例,沃尔玛曾经销售用于大规模杀戮的高容量枪械弹匣。“如果股东担心大规模杀戮,”他们写道,“将利润转移给股东用于枪支管制可能不如一开始就禁止销售高容量弹匣有效。”(他们的意思是让沃尔玛停止自己的销售,而不是改变法律。)
你可以想到其他例子:不污染溪流比污染后再通过慈善捐款清理要便宜。阻止公司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比在冰盖融化后围绕沿海城市修建堤坝要便宜。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如果股东是“亲社会的”,为什么他们不通过在年度会议上大闹一场或撤资于他们不赞成的公司来采取行动?辛加莱斯和哈特表示,那些认为个人选择不足以产生影响的股东会放弃,选择肮脏但有利可图的投资,而不是干净但利润较低的投资。他们将这种现象称为“非道德漂移”。作者们表示,应该有专门针对某些问题(比如攻击性武器)进行代理投票的社会责任共同基金。“亲社会投资者应该迅速支持这样的产品,”他们写道。他们还表示,公司应该定期对股东进行社会问题的调查,并遵循大多数股东的意愿。
作者们认为,当他们投资的公司在做好事的同时也做得很好时,股东会更快乐——在经济术语中有更多的“效用”。至于那种顽固的观念,即公司董事的唯一职责是最大化股东价值,即使这意味着削减道德标准,他们提出了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如果一家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没有人会建议这个单一股东不能指示董事最大化她的效用,而不是她的财务回报。为什么当有多个股东时情况会有所不同?”
我问辛加莱斯是否觉得他在抹黑弗里德曼的遗产。他说一点也不。他与哈特的论文并不是说管理者和董事会应该忽视股东,而是应该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包括财务利益和社会利益。“我不是说你不应该遵循股东想做的事情,”他说。“我是在说你应该更多地去做。”(更正第一段中的疾病名称为弓形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