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工作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自治区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管理新闻网站;指导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4)负责规划、领导全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规划、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6)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查了解和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7)负责自治区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8)领导和管理自治区党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的工作。
9、协调自治区新闻、出版、文艺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2015年末有机构数3家,其中全额预算行政单位1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机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家(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传干部教育中心)。
(2)人员情况
编制数371名,其中:行政编制122名、事业编制249名。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72人。其中:宣传部机关253人、新疆宣传干部教育中心11人、新疆新闻工作者协会8人。
三、2016年预算情况
宣传部本级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14827.93万元。
(一)基本支出2534.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6.59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35.32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3.02万。
(二)项目支出122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33.16万元。其中:公务接费支出72万元,公务用车161.16万元。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6年2月1日
附件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