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心城区一门店开业违规放炮 换来500元罚单
□首席记者 李钊 通讯员 张华
本报驻马店讯 22日下午,大河报记者从驻马店市警方获悉:该市中心城区一门店开业,店负责人违规燃放鞭炮,被警方从重处罚。
12月20日中午,该市中心城区通达路一家门店举行开业典礼,现场锣鼓喧天,彩旗飘扬。为烘托喜庆气氛,门店负责人王某拿出了一挂长长的鞭炮,派人挂在门口燃放。
“噼里啪啦”一阵响,除了一地的碎纸屑外,这挂2万响的鞭炮还制造了大片的烟雾。随后,有市民向110举报有人违规燃放鞭炮。接到报警的该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王某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内,当了解到驻马店市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最严格“禁放令”——自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王某后悔不已,说:“如果早知道这个规定,我就不会放鞭炮了。”
该市东高公安派出所治安大队四中队队长朱俊杰介绍:在禁放区域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王某的罚款是500元,是从重处罚。”
朱警官提醒: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还可对其作出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