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将收归公有 国民党提行政诉讼
华夏经纬网12月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不服台“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决议中投、欣裕台为不当党产,并将股权收归公有的行政处分,国民党与中投、欣裕台分别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下午开庭,双方激辩,国民党方强调,欣裕台现已无法处分财产,形同“植物人”,若收归公有后公司陷于倒闭,即是难以回复的损害;党产会方则认为,国民党“吸鸦片惯了”,护党产会造成政党不公平竞争,并对民主“宪政”有重大影响。
据报道,国民党方主张,党产条例严重侵害民众财产权等“宪法”所保障权利,且违反法律明确性、法安定性、比例原则、权力分立及不当联结禁止等“宪法”基本原则。律师认为,党产条例有重大适法疑义,唯有先停止执行两公司收归公有的行政处分,才有办法达成真正转型正义。
欣裕台委任律师李永裕指出,台“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在本月6日“行政院”针对中投、欣裕台收归公有问题召开“跨部门党产处理会议”后会表示,“林全将在近期指派成立接管小组,就中投、欣裕台两公司的人事、公司定位,包括继续经营或拍卖、标售等进行研究处理。”
李永裕说,依“行政院”的决议,中投跟欣裕台日后不排除面临“解散、拍卖或标售”,这会使公司的法人格“消灭”,且中投、欣裕台已被党产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依法禁止两公司处分名下近156亿元(新台币)资产。
若处分名下资产的话,除不生效力,还会被裁罚1至3倍罚锾,让公司目前只能纳税,完全无法正当运作,不可能等到“行政院”宣布最后结果才提出司法救济,况且现在连卖土地还银行贷款都不行,“公司都要被消灭了,难道不能先提诉讼救济吗?待股权被注销,如何提?”
党产会委任律师高涌诚反驳,称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完全没提“标售”,且中投、欣裕台。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移转是稀松平常之事。台湾也须指派董事,并在台“经济部”核准后,董事才能行使职权、改变营运方针,“为了台湾自身利益,不可能让它倒闭!”
党产会日前冻结国民党账户,接着认定中投、欣裕台是国民党附属组织,将收归公有,现阶段暂时以台“财政部”公有财产署为管理机关。国民党为党产问题,第三度和党产会对簿公堂。国民党资金遭冻结,获胜诉,目前由台湾“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中。其余待台北高等行政法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