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翻脸!争台南震灾慰问金 维冠李宗典状告亲家

华夏经纬网12月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今年2月6日南台大震中造成115人死亡的维冠大楼倒塌案,上月底一审才刚宣判建商、工程师等人业务过失致死判刑5年,现传出在震灾中受困长达55小时的李宗典,与姐姐李肃梓为了罹难家慰问金,状告亲家侵占。
据报道,台南0206大震维冠倒塌案中,李宗典受困瓦砾堆中长达55小时,一家8口仅他一人奇迹获救,哥哥李锦昌、嫂嫂黄雅惠、侄女李荞恩和李荞安,弟弟李文锋、母亲李吴明月及女友黄雅婷皆不幸罹难。李宗典因伤势严重,左膝以下需截肢。
根据《镜周刊》报导,维冠倒塌案中,台南市政府对每一位罹难者发放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慰问金,包括法定灾民救助金100万元,台南市府提拨灾害慰问金200万元,后又以各界捐款善加发200万元。依台南市政府慰问金发放清册,李宗典与姐姐李萧梓已领取母亲及兄弟等3人共1500万元慰问金,另,大嫂黄雅惠及两名侄女的部分,则是由黄雅惠的父亲黄米良领取。
据报导,李家姐弟认为大嫂黄雅惠及两名侄女的慰问金1500万元,两名侄女“姓李”是李家人,1000万元应该由李家全部继承,而大嫂黄雅惠的部分,也有有二分之一(250万)是属于李家,不该由黄雅惠娘家领取,李宗典姐弟因而对亲家黄米良提告侵占。目前台南市府已发给黄家900万,余款600万元因诉讼暂未发放,李家姐弟主张已发放的900万元中,有650万元是亲家黄米良故意侵占。
震灾慰问金继承案件目前仍由台南地院审理中,最终结果暂未知。但依台湾地区“民法”遗产继承人相关规定,分为血亲继承与配偶两种。血亲继承人除配偶外,顺序为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李家两名侄女因父母、祖母亦在震灾中罹难,依序才会由外公黄米良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律师认为,如果李宗典姐弟能证明大哥李锦昌死亡时间确实晚于妻子与两名女儿,财产继续顺序才会由李锦昌取得,再转由李宗典继承,如此法律上胜诉机会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