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当局力推同婚合化法 "法务部"偏向先订"伴侣法"
华夏经纬网11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4日举办与同性婚姻合法化相关的“民法”修正案公听会,不过,台湾“法务部”的报告仍指出,参考境外“立法”经验,认为采渐进式“立法”方式,可避免造成社会两极意见及冲突之激化。
据报道,虽然民进党力挺修“法”,但台湾“法务部”仍指出,根据研究,目前全球计有23个国家或地区承认同性婚姻、15个国家或地区承认同性伴侣。而承认同婚的国家或地区,仅有南非、以色列没有先采取伴侣制,其他21个国家或地区都有。
因此,台“法务部”强调,参考境外经验,采渐进式“立法”,可避免造成社会两极意见之对立及冲突之激化,也可藉此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对同性伴侣之接受度。
至于国民党“立委”许毓仁、时代力量党团提出的修“法”版本,将“民法”中有“夫妻”、“父母”、“祖父母”等用语皆改为“配偶”、“双亲”等,台“法务部”认为,这不符合“立法”之普遍性原则,且如此一来,其他法律之“夫妻”、“父母”用语是否也得一起修正?
另外,对于收养子女部份,台“法务部”说,此事争议较大,应该将目前同性伴侣及子女共同生活事实一并纳入考虑,讨论研议后再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