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特侦组”年底吹熄灯 拉法叶案将转地检署接办
华夏经纬网11月19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三读通过“法院组织法”修正案,删除第63条之1台湾“特别侦查组”的“法源”依据,成立近10年的“特侦组”,今年年底正式走入历史,“特侦组”案件将移交一审办理。截至上月30日,“特侦组”尚有“319枪击案”、“拉法叶舰军购佣金案”共21案未结。
据报道,台“法务部常次”张斗辉说,“特侦组”裁撤后,借调的检察官及检事官、书记官等人力将归建原单位,“特侦组”办公厅舍因租期未到,不排除将多出来的办公空间,移交给有需要的检察机关使用。
台湾“最高检察署”统计,截至上月30日,“特侦组”尚有21案未结。其中“特侦案”4件、“特他案”17件。另“查字案”15件,“助(司法互助)字案”17件未结。
据了解,“特侦组”移交一审办理的案件中,以17件“特他案”最受瞩目,有多起案情相当敏感,将依法院管辖权,移交相关地检署处理,“319枪击案”可能发交台南地检署;跨辖区或涉及海外司法互助案件,如“拉法叶舰军购佣金案”,将择一由台湾“高检署”或台北地检署办理。
“特侦组”自2007年4月成立,至2016年10月底为止,9年多来共收案588件,结案567件,其中有69案、189名被告遭起诉。包括扁案、林益世案等贪污治罪条例案件,起诉35案、97名被告。
根据三读条文,未来重大贪渎、经济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之案件,台湾“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得借调相关机关之专业人员协助侦查;而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或“检察总长”也能指定各级检察署跨区办案。
“特侦组”前身是“高检署查黑中心”,由“检察总长”指挥,著名案件包括林益世索贿案、李登辉台湾安全密帐案、马英九特别费案、陈水扁政务机要费等案,喧腾一时。
不过,2013年爆发“马王政争”,当时的“检察总长”黄世铭为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涉嫌关说案,夜奔马英九官邸向马英九报告,引发马英九指挥“总长”监听“立法院长”之批评,“特侦组”更被质疑沦为斗争工具、毁宪乱政,连带引起废除声浪。如今政党轮替,“绿委”顺势提案修“法”。
国民党“立委”林德福则说,“特侦组”都是专办大官的,办案也不分蓝绿,蔡英文才刚上任,民进党就要把“特侦组”废掉,人民怎么想?会不会认为就是要纵容贪污?不然为什么要废“特侦组”?如此社会观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