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月: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后 可担任临时人员
华夏经纬网11月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方面陆委会主委张小月今天表示,陆委会目前已放宽规定,凡陆配取得身份证后,可以担任公家机关厨工、清洁工等临时人员,不需要等到10年。
据报道,台湾方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小月上午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就“今年‘大选’以来两岸互动交流急冻,新当局因应作为及如何重启协商机制”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张小月在答询时作上述表示。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林丽蝉在质询时提出,大陆配偶来台须6年才能取得身份证,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定,须设籍满10年才能担任公职。但事实上,却连厨工、清洁工等临时工作都要赴台16年才能担任。
她并指出,陆委会也曾在2007年函释禁止陆配担任厨工、清洁工,明显影响陆配工作权益,陆委会是否有所作为?
张小月答询时表示,依照陆委会近期新函释,已放宽公家机关非机关常任人员、临时人员部分条件,机关可以聘用取得身分证的陆配担任临时人员,不需要等到10年。
对此,林丽蝉要求陆委会对各县市政府举行相关说明会让政策得以顺利执行,也让陆配共作权益获得保障,张小月则承诺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