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任私校拿双薪 台教育部门卸任官员月入至少20万
华夏经纬网11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教工会统计,近20年来,少说有20多名教育部门卸任官员到私立大专担任董事长、校长、副校长、主秘、院长、讲座教授等要职,这些“双薪门神”月退休金、月薪合计少说新台币20万元,但台“教育部”今天修“法”订旋转门条款,却不规范离职3年内转任私校副校长以下的行政职或教职。
据报道,高教工会、全台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等教育团体批教育部门为德不卒,主张教育部门卸任官员3年内到私校任职,应一律禁止,才能彻底利益回避。
“教育部修‘法’只做半套!”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指出,旋转门条款规范对象不能只限司处长以上,也不能只限到私校担任校长、董事、董事长等职务,例如很多教育部门退休高官到私校当讲座教授,薪水往往比照校长水平,也一样可暗中发挥门神的影响力。
林柏仪说,高教工会主张,当志工除外,否则教育部门卸任官员转任私校,都应一律适用旋转门条款。
全台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则说,教育部门愿跨出第一步订旋转门条款,应予以肯定,可惜为德不卒,应该连到私校当专任教授都不行。因为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很多研究计划及奖补助,都以教授的名义争取,非由学校主导,当过“部次长”、司处长、甚至副司长,都可能发挥影响力,转任私校不论职衔都应规范,才能落实利益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