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门设旋转门条款 禁退休官员转私校领双薪
华夏经纬网11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教育部”2日于部门会报中宣布,通过“组织法”修正草案,未来“教育部长”、“次长”、主任秘书、司长及处长在离职3年内都不得转任私校董事长、董事及监察人或专科学校以上校长等职务;设立“旋转门条款”,要砍双薪肥猫,并阻止私校门神。
据报道,台湾“教育部长”潘文忠于部务会报中表示,将修改“教育部组织法”,未来只要担任过“部长”、“次长”、司长、处长,及跟高教技职相关主管,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原掌理高等教育、技术职业教育及会计职务直接相关的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或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校长,但不溯及既往;目前草案提出后,经“行政院”会议通过,再送“立院”审议。
潘文忠表示,过去具有决策影响力的教育部门官员转任到私校任职,被外界戏称为“门神”,确实会引起外界质疑,认为可以争取相关经费,对教育部门是很沉重的描述。潘文忠接着表示,该法在今天的部务会报通过后,希望避免引发外界疑虑,让外界对教育部门的资源分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