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12万到底算不算高工资? 个税改革需考虑支出水平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近日,国务院出台的一份旨在增加重点群体收入的文件,提到了“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这一提法被解读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要加税”。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年入超过12万的群体不能理解,自己过得这么辛苦,为啥还要加税。面对群情激奋,权威部门出面澄清,年入超过12万的说法纯属空穴来风,这个标准只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界限,不是要继续加税的门槛。谬误得到澄清,疑问却没有消除,大家想要知道,年入12万到底算不算高工资?酝酿当中的个税改革如何体现税收公平?
要说年入12万不算高工资,统计数据可能不会答应。上海社会科学院近日公布了新一期民生民意调查报告,主题是劳动就业与收入消费,调查显示,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及以下”的占29.70%,“5.1万元至7万元”的占30.60%,“7.1万元至10万元”的占25.30%,“10万元以上”的占14.40%。在收入水平领先全国的上海市,年入10万以上的人群占比不足15%,其他地区的收入分布状况可以想象。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7735元,即便换算成税前收入,也只是两万出头,把12万放到任何地方,都是不折不扣的高收入。
挣着12万的高收入,为啥还会叫苦连天呢?这是因为高工资收入群体多集中在二线以上城市,一方面要缴纳数量不菲的个税和五险一金,根据现行标准测算,拿到手里只有9万元左右;另一方面,一线城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远郊的房价超过4万元,非核心区的房租超过4000元,面对如此高昂的生活成本,月入过万的群体还真是没有底气昂首挺胸。继续增加这部分群体的个税负担,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推进个税改革时,不仅要考虑收入的绝对水平,还要考虑支出的相对水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曾提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业内简称为“增低、扩中、调高”,正在推进的个税改革,包含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目的就是适当增加专项扣除,其中包括赡养抚养费、房贷利息和教育等内容,这些支出相对于收入的比重过高且无法得到扣除,是名义上的高收入群体感觉支出压力较大的重要原因。
税收公平包含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横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以个税为例,推进横向公平需要考察纳税人的收入构成,同样是12万的收入,通过工资获得的人需要全额纳税,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收入却不缴纳个税,收入水平相同的群体税收负担却不一样,违背了横向公平的原则。推进纵向公平一方面要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更重要的是把收入来源复杂多样的高收入群体纳入个税征缴范围,这个群体的年收入,远远不止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