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热点网评”:防汛抗灾 工资指导线 教育公平
“关注防汛抗灾”系列评论
一场洪灾,犹如试金石,让我们看到了举国上下的众志成城,看到了不少领导干部在大灾大难面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也试出了个别偏爱“演戏”的官员。这再次证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需要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查摆自身不足,尽快纠正不良作风,推动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全文
*系列之二:*洪灾面前,靠什么终结谣言?
面对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人们掌握基本的科学常识显得非常必要。平时,我们不妨多关注一些防洪减灾、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在灾难来临前,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不偏听偏信,用科学常识粉碎那些不靠谱的谣言。同时,在网络上看到让人质疑甚至恐慌的消息时,不妨多问一句,这是真的吗?》》》全文
*系列之三:*众志成城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在这场防汛救灾的硬仗中,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以保家卫国的使命担当,以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神风貌,奋战在第一线;广大人民群众面对滔天洪水不退缩,遇到突发灾害不埋怨,挺起脊梁开展自救,相互帮扶共御天灾,唱响了军民鱼水情的深壮美诗章。》》》全文
*系列之四:*灾难面前,我们需要怎样的舆论场?
近日来,南方多个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数十万人投入抗洪抢险工作,有媒体称之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与此同时,国内的舆论场上也“硝烟弥漫”。人们常说“灾难无情,人间有爱”,这种爱不仅体现在人们与灾难的抗争中,也应体现在面对灾难的舆论场景中,一个健康、良性的舆论环境能够带给我们更多的信心和力量。》》》全文
*系列之五:*防汛抗灾要打持久战
犹如汛期河湖水位有高低,在接下来的持久战中,防汛工作也有高潮和低谷,这考验着一线工作人员的毅力和耐力。在此期间,最需要避免的是思想松懈和麻痹大意。防汛工作不能因为河湖水位暂时回落而松懈,更不能因为有几个晴天而袖手观望。科学的状态应该是:高位防溃坝,低位防渗漏;雨天准备抢险,晴天加紧固堤。汛情就是命令,一线人员只有时刻绷紧一根弦,以防备最坏情况的警惕性,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工作,才能经受住这前所未有的考验。》》》全文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
在历史典故《扁鹊见蔡桓公》中,蔡桓公因讳疾忌医,导致腠理之疾发展成不治之症,最终无药可医而死。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对小病不能放松警惕。其实,管党治党也应循着这样的思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严”字当头,防微杜渐,防“大病”于未萌。
小病不治,拖下去就有可能成为大病;小错不纠正,发展下去就有可能铸成大错。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约谈相关责任人,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不仅能避免对党的事业造成更大损失,也可以挽救更多党员干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问责只是手段,实现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才是最终目的。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必须把管党治党落实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这其实是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主动性,练就“千里眼”、“顺风耳”,广泛而深入地了解党员干部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方式,不能怕麻烦、怕得罪人,发现问题或者收到下面反映的情况,即使是“小节”,也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发扬“啄木鸟精神”;要根据情节轻重,或“咬耳朵、扯袖子”,训诫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用严格的要求告诫全体党员干部,党纪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当然,强调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并不是忽略、放松“后三种形态”,对于有违纪甚至违法等更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按照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在给予纪律处分后立即移送司法机关,绝不能姑息。
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狠抓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引向深入,努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文
有多少企业会受工资指导线“指导”?
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发布了2016年北京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北京市各企业均可参照指导线调整职工工资水平。
如何参照?北京市人社局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对于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6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既为参照,就不免让人心生疑虑:有多少企业会受工资指导线“指导”?对于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意义,北京市人社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虽然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我们希望有更多企业能读懂相关部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初衷。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建立健全合理的薪酬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推进相关改革措施,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落实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透明的力度。为了消除员工的疑惑,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信任,企业应该及时作出解释说明。
很多人关心,对于经营不好甚至亏损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此,北京市人社局表示,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而近日北京市公布的“十三五”时期人力社保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的最低工资标准将稳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同时,去年北京市已将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
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无疑是重大利好。其实,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但成效尚浅,大部分企业工会仍是“老板工会”,工资协商时“腰杆不硬”、“说话底气不足”等现象仍然存在。改变工资集体协商的尴尬处境,除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相关法律体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企业经营环境、社会氛围等。
我们希望企业的效益越来越好,乐见有更多企业会受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更盼望我们的工资能时不时地涨一涨。》》》全文
欧锦赛带给我们的三点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