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责任落实
湖北日报讯 □ 肖大有
“互联网+”社会治理,是新形势下推进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是深化城乡网格化管理成为该区转作风、强基础、推进城乡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本文重点谈谈“互联网+”社会治理的责任落实问题。
履职尽责,责任落实系统留痕迹。责任落实“痕迹化”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新方式,使整个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郧阳区严格实行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一把手”亲自签批办理、督办落实;包案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专班进行化解或整治,分管领导负责定期掌握化解进展情况并全程跟踪督办反馈上传系统;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负责及时将各类信息搜集、整理并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问题诉求、隐患描述、一把手批办意见、包案领导、化解(整治)专班、化解(整治)进展、化解(整治)结果均及时录入到网格化管理平台中。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时载入“痕迹”,包案领导随时可网上查询自己包案情况,各单位“一把手”随时可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综治工作现实情况,区综治委领导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实现了“网上有人督查、网下有人分办、信息网上传、事情格中办”的效果,为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查究制的落实提供了依据。
考核问责,服务平台供依据。确立网上考核“风向标”。郧阳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在考核体系的设置上,深入结合各综治责任单位法定社会管理职责,实行差异化管理、个性化考核。将135个考核对象划分为乡镇(A类)、综治成员单位(B类)、其他责任单位(C类)等三类,根据各自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责,为每个单位“量身订做”侧重不同、各具特色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及网上考核方案,让同类别单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同场竞技”。将考核内容细分考核事项和指标,设定系统考核3类15项280余条考核细则,过程与结果均能量化、可衡量。
通过信息化平台,综治工作任务一“网”发布,过程一“网”展示,工作一“网”考核,成绩一“网”通报,各单位考评得分一律由系统自动生成,每月得分均在网格管理平台动态公开,扣分原因随时可查,使综治工作过程和结果从“幕后”走向“台前”,杜绝了暗箱操作打“人情分”的情况。区综治办能够随时监督并发现问题,通过平台工作“痕迹”依据,倒查责任到人,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及其领导,通过电话提醒、下发通报、组织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倒查到主体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对因决策不当、防控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直接“按图索骥”,依照履职轨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作者系郧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