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发布失信案例 1513名“老赖”被限制乘高铁
作者:姜蕾蕾
*温州网12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姜蕾蕾)*今天上午,记者从瓯海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瓯海大力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司法助推年”工作,其中共有1513名“老赖”被限制乘坐高铁等消费行为。
据悉,2015年瓯海法院与公安、机场、高速等部门联合出击,对失信“老赖”进行网上布控、高速扣车、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机制,布控被执行人253人,车辆93辆,拘留34名“老赖”,限制1513名“老赖”乘坐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同时开设微信、网站、平面媒体等平台,曝光140余名“老赖”,并将“老赖”纳入失信名单及征信系统1408人次;对4名“老赖”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
并在司法网拍中落实悔拍惩戒机制,对4名悔拍竞买人依法扣除保证金20.65万元,更好地推进了社会诚信的建设工作。
此外,瓯海法院还发布了2015年度十大失信典型案例,包括虚假诉讼案、伪造金融票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假冒注册商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委托理财纠纷、合同纠纷、储蓄存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各一则。
1、虚假诉讼案
潘某拖欠债务找到陈某伪造借条,想要增加陈某在房产拍卖后分得的执行款。2014年7月,陈某持假借条到法院起诉潘某,后签下了民事调解书。没多久“东窗事发”,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伪造金融票证
2015年2月13日,陈女士持伪造存单在银行取现时被发现,触犯法律,而陈女士称这张存单是朋友吴某抵押的,原来是吴某为了躲避陈某的催债,用假存单做的“缓兵之计”,法院开庭审理对其作出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的判决。
3、委托理财纠纷
鹿城一位50多岁的钱老伯是股民,与赵某在2011年5月10日达成口头协议,并于次日,与赵某妻子章某签订了书面协议。后股票不但没有盈利,本金也亏损了40%多,按照协议,钱老要求赵某、章某负责,但被拒绝。钱老伯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章某偿还钱老伯。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2012年4月,潘某因资金周转向某公司借款,后潘某未支付利息,也没有归还本金,构成违约,法院判决该公司有权以潘某房产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潘某与其家属拒绝在规定期间内腾空房产和履行债务。2015年7月8日,法院对潘某进行司法拘留,并将该案已送公安机关。
5、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2013年7月,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李某三日内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但李某并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也未再现身。2014年8月13日,李某驾驶小型汽车在温州大道出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对指控表示无异议,但拒绝支付拖欠工资。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责令李某支付拖欠工资。
6、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10月12日,俞某诉称徐某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其借款20万元,到期未还,而其实这20万元并非借款,是徐某和他的朋友欠俞某的赌债。徐某没有按时偿还赌债,还将做抵押的车辆偷偷开走,情急之下,俞某将徐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被告提供的赌资,不应受法律保护,遂驳回俞某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另行决定将赌资收缴国库。
7、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2015年1月21日一审宣判,滕某获刑7年,并处罚金260万;蔡某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原来是因为蔡某的美容店内销售有毒减肥产品“伊人秀”、“伊人清”,这两款减肥产品是从滕某处进货。
8、假冒注册商标
2014年4月16日,工商部门查获冒牌生产的耐克、D&G等研究10600副。2015年6月10日,法院公开审理后判处加工厂负责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1万元。
9、合同纠纷
温州一80后彩民对足球彩票“情有独钟”,每月花费数万元投注其中,半年欠下9万多,后因赊欠彩票款未能还上,被告上了法庭。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了协议,董某在三个月内分期付清彩票款。
10、储蓄存款纠纷
2014年12月3日,温某在瓯海家中收到短信通知,显示其银行卡共分12次在外地银联ATM取款机上被取现。银行卡和户主都在温州,存款却在三亚被取。潘某将迟迟不回应的银行方告上了法庭。法院随后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先由银行赔付村坤损失的70%;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追回相应款项,有限补偿温某剩余的30%损失,剩余款项归银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