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必看,今后所有税种或许都能在一个窗口办了!
从1994年国税地税分立之初,两者将会合并的传闻就没有停过。而现在,这一传闻终于被画上了句号。在给纳税人带来了实打实的便利之外,分税制也急需一次自我升级,以应对当前的税收矛盾。
撰文丨金水河记者晓妍
昨日,此前获批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终于露出真容,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方案》明确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并将在纳税服务等环节实施国税、地税深度合作,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和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的目标。
《方案》再度强调分税制仍然是未来征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国地税之间将展开更多领域和层面的合作。
尽管地位依然牢固,但分税制也需顺应时代进行适度调节,有分析认为,按税种划分的分税制或将成为未来征税体系的主流。
合作不合并,分“帐”不分“台”
国税局、地税局,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除了遇着买房买车这种大事儿,似乎一辈子也去不了几回。但对于企业而言,却是财务部门每个月都要往返多次的熟门熟路。办理分属国税、地税的不同税收业务,要跑两个税务局,已经是常态。
我国现行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与当时的分税制改革相同步,为建立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坦言,现行征管体制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职责不够清晰,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规范,组织不够科学。
“我们搞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解决纳税人的‘痛点’。”他说。
那么改革之后,国地税征管体制将会是什么样呢?*纳税人最直观的感受,简单说来就是可以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饶立新说,今后国地税信息化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一个窗口就可以。
的确,之所以能够实现国地税机构的前台打通,是有赖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使用。比如一个纳税人同时提交了分属国税和地税的好几个不同事项,一个窗口受理后,信息在后台自动分开。而这样的信息通畅不仅是在国地税间,还将跨越地理辖区的界限。根据《方案》要求,2016年涉税事项要实现同城通办,2017年要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全国通办。
王军说,2017年对跨区域的企业就要实现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便利交税,虽然交税的地点改变了,但是税收的归属不会变。把账在后台算,前台尽可能方便大家。
涉税信息在国地税之间、不同地方之间流动起来,给纳税人带来的方便不言自明。而与此同时,对于跨区域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也将更加全面。根据《方案》,对于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今后虽然该交给谁的税还照旧交给谁,但税收风险的分析,将由以往的所在市县做,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
王军强调,要有差别化,要区分他们对税法的遵从是好还是坏。用行话就是要进行“风险防控”。对于高风险的企业,执行税法执行得不好就有很多毛病和问题,就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就要给予绿色通道。
国地税合并,一个伪命题?
既然前台都合一块儿了,信息也相互沟通了,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整体合并了呢?
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已经被问了20年。
在1994年之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在这一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开始“分灶吃饭”,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
不过,从这两个税收征管机构诞生的那一天起,关于其合并的传闻就此起彼伏。到2013年前后,营改增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之后,这一传闻达到了顶峰。
营业税是地方最主要的税种,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而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一直由国税部门征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税部门的业务会逐步大幅萎缩,从而失去存在的必要。
同时,企业缴税两头跑不说,税务机关征税的成本也不低。IMF此前发布的一份公告称,中国的税收成本是美国的4倍。国家审计署曾经抽查过236个基层税务局,发现人均支出超过9万多元,人均办公面积超标58%。而且,国税局、地税局有时征收同一个税种,会产生利益冲突,两者甚至出现恶性竞争。此外,国税和地税对企业交叉重复征税、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然而以上种种关于目前税收征管体制的问题,实际上都是方式方法的问题,而不是方向性的问题,不能只从成本和效率上来考虑。*它们可以在原有框架之内逐步解决,而不用把这个框架推倒重来。
正如业内一些学者所言,目前国税和地税并立的格局是由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所决定的,是由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所决定的。*目前最迫切的,不是国税和地税形式上的合并问题,而是其各自功能如何强化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国地税合并,说到底其实是个伪命题。
王军表示,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大方向不变,自身需“升级“
新的税改方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纳税服务、征税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细化了很多具体改革举措,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
有专家表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营改增”完成后,一个很清晰的方向是充实地方税源,而环境税、个税以及房产税都是地方税源的可取选择。
此外,高收入者成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重点,《方案》提出,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总之,尽管实行分税制的大方向没有变,但在业内看来,现行的税收划分制度短期内仍然会对地方收入造成冲击,因此,分税制也急需进行一次自我升级以应对当前的税收矛盾。
对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11月9日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在税收划分的问题上要充分考虑税种的属性,未来可能会变成中央拿什么税、地方拿什么税、省一级政府拿什么税、市县政府拿什么税。“这同样也是分税制,但是按税种分,而不是按税率分。”杨伟民说。
编辑丨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