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将向澳门返还贪官2.73亿元非法财产
据中新网消息,11月3日,中国澳门特区政府与英国政府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就英国政府向澳门特区政府返还欧文龙贪污案中法院裁定的非法财产签署相关文件。据此,英国政府将向澳门特区政府返还2871万多英镑资产,相当于澳门币3.5亿元(约合人民币2.73亿)。
文件签署仪式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和英国驻港澳总领事吴若兰分别代表两地政府签署了该文件。

11月3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前排右二)和英国驻港总领事吴若兰(前排左二)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11月3日,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右)和英国驻港总领事吴若兰(左)共同会见记者。
至此,澳门特区法院宣布充公欧文龙在海外的非法资产,绝大部分已成功追回。
陈海帆在签署仪式致词时表示,英国这次向澳门特区返还欧案被法院宣布没收的资产,堪称是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追回资产的一个范例,对惩治犯罪,彰显正义,打击海外洗钱转移非法所得,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渎案于2006年被揭发,此后被判多项罪名成立。2010年,澳门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引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通过外交途径正式向英方提出返还欧案资产的请求,最终成功追回该部分欧案资产。
据悉,加上早前香港返还的约4.4亿澳门元,欧文龙案中成功追回的共约8亿澳门元将全数拨入特区政府公库。
欧文龙案:历经六年
澳门特区政府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2006年12月6日晚被澳门廉署人员拘捕,怀疑其受贿并洗钱,涉案贿款达8亿元。

欧文龙(资料图)
2007年8月1日,欧文龙经终审法院预审,被控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清洗黑钱罪、滥用职权罪、经济利益罪、虚假声明罪、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
欧文龙在第一次出庭时强调自己依程序行事,第二次开庭时每当被问到贿款问题时便以“不评论”、“不响应”、“不记得”、“不回答”等回复。整个预审中,法庭传召逾百名控辩双方证人,出庭的有93人。
2008年1月30日,澳门终审法院宣判,欧文龙被控数十项罪名成立。
2012年5月,欧文龙因受贿、清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等数项罪名,被澳门终审法院判监29年。
澳门特区政府于2010年起,通过外交途径向英国提出交还涉及欧文龙案资产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