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原公安厅长赵黎平杀人案 称其为公安系统败类
据内蒙古公安厅官方微信号平安内蒙古(panmg110)今日(4月1日)报道,3月24日至25日,内蒙古公安厅先后紧急召开2015年第七次厅党委(扩大)会议和公安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传达了公安部领导关于“3.20”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3.20”案件具体情况,对厅机关各部门、全体民警及离退休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明主持会议。

赵黎平(资料图)
在厅党委(扩大)会议上,马明副主席向与会同志简要介绍了“3.20”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传达了郭声琨部长、刘金国副部长、黄明副部长、李伟副部长等公安部领导和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的指示精神,并强调指出,公安部和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对内蒙古公安机关既有肯定和信任,也有期望和要求,厅机关全体同志要严格落实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3.20”案件侦查及后续工作。
马明副主席对厅机关全体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赵黎平作为“3.20”案件犯罪嫌疑人,背弃了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厅机关全体人员要与党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党委和厅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立场鲜明,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支持配合案件侦办工作。二要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身边人。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和影响案件侦查工作,不得对外透露有关“3.20”案件的信息。三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厅党委部署的工作要按计划实施,尤其是“四项建设”、公安改革及法治内蒙古建设等重点工作不能受“3.20”案件的影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重点加强枪支弹药、车辆、护照、办公用房、协会兼职等监管,厅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内部不出问题。
在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上,马明副主席在通报“3.20”案件有关情况后指出,“3.20”案件是赵黎平蓄谋已久、精心策划实施的,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颠覆性的破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希望老干部们在思想认识上与厅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与会老干部纷纷表态,坚决拥护党中央、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公安厅的决定,希望对案件严查严办、绝不姑息。一致认为赵黎平是公安系统的败类,给内蒙古公安造成无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继公安离退休老干部案情通报会之后,3月26日,厅政治部组织召开了厅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征求老干部对公安工作意见的同时,厅政治部副主任徐晓波向与会同志简要介绍了“3.20”案件侦破进展情况,并强调,老干部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厅党委保持一致。
延伸阅读
独家调查:赵黎平右手的袖笼里常年藏着一根钢管
凤凰网文涛内蒙古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原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赵黎平于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羁押。
2015年3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3月25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64岁的赵黎平,在警队工作40年,2005年至2012年担任公安厅长,做了7年的内蒙警队“一哥”。这期间,因涉“万里大造林”,赵黎平被受害群众长期举报,而呼格案“真凶”现身时,他正在厅长任上,呼格错案当年办案人员未受调查处罚甚至升迁,闹得全国沸沸扬扬的杜文公款行贿案,赵本人被杜文当庭指控曾“收130万公款向公安部行贿”。
赵黎平的仕途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2010年,他担任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跻身“副省级”高官行列,2012年调任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于两年前平安退休。
内蒙退休高级检察官滑力加告诉凤凰网,赵在赤峰杀人,完全在他意料之外。
“我形容这叫‘自爆’”,滑力加说。要不是这个比电影情节还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赵似乎能够继续顶着打造内蒙警队快速反应能力,命案破案率远超西方国家的光环,安度晚年。
涉“万里大造林”被反复举报
作为内蒙公安厅长,赵黎平在“万里大造林”骗局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为什么会成为被受害群众不断举报的对象?许多谜团尚待解开。
截至2007年8月,名噪一时的“万里大造林公司”,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林地8年后每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10年达到15立方米等“高回报零风险”的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
有关部门最终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给“万里大造林”做了定性。此案在全国影响重大,案件涉及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万多名受害群众,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
“万里大造林”的善后,至今还未完结。而在这过程中,时任内蒙公安厅厅长赵黎平被受害群众多次联名举报。
2011年11月24日起,“万里购林客户”联名的一份名为《强烈要求尽快对赵黎平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举报信开始在网路上流传,该信件主送中纪委、监察部,以及时任内蒙党委胡春华书记。
内蒙政府与万里购林代表协商达成过一个“先进行资产评估,后确定还款金额”的“和谐、双赢”善后方案。
举报信称,赵黎平为了竭力掩盖自己造假毁林、违法办案、资产流失和损毁,以及挪用“涉案资金”等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违背集体领导原则,利用个人手中的权力,欺上瞒下,指挥和操纵内蒙公安系统以及所谓的“资产管理人”对善后工作施加干扰,置阻力,甚至不惜动用警力拘捕和阻截依法上访的万里客户,怂恿并暗中操纵对林业资产的“假评估”,致使万里善后工作至今仍然举步维艰。
举报信将赵黎平的“违法事实”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暗箱操作假拍卖;二、资产严重流失;三、“长时间,大范围”的设备损毁触目惊心;四、涉嫌非法挪用被冻结的管护资金。
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发后,凤凰网接触了数位内蒙政界以及司法界人士。普遍的看法是,万里大造林事件“水很深”。
内蒙司法系统一位人士透露,他曾和内蒙高院一位领导交流,当提及万里大造林时,对方劝他不要联想,“不要再提”。
呼格案和杜文案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本人交代,自己才是1996年“4.9”女尸案的“真凶”,而非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赵志红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写下“偿命申请”,愿意为该案负责。
赵志红落网的这一年,亦是赵黎平履新公安厅长。
1996年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当年被誉为破获呼格案的第一功臣,2005年时任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
凤凰网据多方信源,证实在赵志红供出自己是“真凶”后,检方、法院均有重启呼格案再审的动议,一位法院领导还建议呼格案“异地再审”。
“公安机关成为重启呼格案的重要阻力,”多位内蒙司法界人士告诉凤凰网。
冯志明不但没有受到调查,还力图阻挠对赵志红的审讯,甚至有警界人士担心,冯会“杀人灭口”。
在赵黎平担任厅长期间,冯甚至得到了嘉奖和升迁。
2007年9月,由于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等功。
2012年,冯志明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
直至2014年底,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宣告呼格无罪后,冯志明才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而这时赵黎平已经退休。
在涉及“公款送礼”的杜文案中,被告人杜文在庭审中,多次直接指控赵黎平收了130万的公款,用于向上级部门行贿,并有录音为证。
庭审笔录显示,杜文供述,赵黎平要去打点的这个人喜欢古董。该官员挑一个130万的铜鼎。“你把钱给我,我买了送给他。”赵黎平告诉杜文。
而在此前供述中,杜文关于这笔款项的去向有过多次说法,均未提及赵黎平的名字。
凤凰网通过知情人士获悉的庭审记录显示,警方第一次问及杜文关于130万公款问题,提讯人正是时任赛罕公安分局局长冯志明。
审了很长时间,杜文一直保持沉默,说这事儿要跟公安厅说。
第二次是在2010的5月17号,公安厅派来两个办案人员,和冯志明一起提讯杜文,核心问题就是让杜文把这130万的问题“死扛”下来。杜文称,他连自己的房产都被封了,“我拿什么扛啊?”对方警告杜文“好自为之”。
杜文在庭上供述,他在看守所被警察打伤,在送去医院的路上还被威胁,“别你妈胡说八道,这次是打断你的腰(腿),下次拧断你的脖子!”,警察还以杜文妻子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威胁他。
在杜文眼里,赵黎平是一个心机很重的人,敏感,谨慎,做事手段狠,反侦察能力强。与杜文约见面的时间、地点都是他定。
杜文的妻子形容,赵黎平办事的特点就是“快”,一般不会提前通知或打电话。
“在与杜文关于130万公款的联系中,基本都是杜文主动给他打电话,”杜文妻子告诉凤凰网。
“我无意中听过他们之间的通话,杜文在电话里说,‘赵厅长,什么时候有时间见个面啊’,赵黎平的回答一般是, ‘等着,等消息’。”
2010年4月初,杜文接到赵黎平的电话。赵开着一辆很破的白色别克公务车,到交通厅门口的马路边进行交接。据杜文回忆,当时风很大,他提了一个装着130万现金的大布袋子,上了赵黎平的车,杜文坐在副驾驶上,和赵黎平还聊了一阵。用杜文的话讲,赵非常狡猾,他防范着对方是否携带录音设备,也不同意打收条。“在我上车之前,还重重地在我身上拍打了几遍,估计就是查有无窃听设备。”
杜文透露,赵黎平坚持健身,身体状况很好。
“他右手肘的袖笼里,常年藏着一根钢管。”
被赵黎平枪杀女子:父亲打工母亲务农 老家破落
一个是退休的副省级高官,一个是来自偏远山区的年轻女子,有着完全不同人生轨迹的两个人,如何走到一起,最终闹出持枪追击、“杀人灭口”的骇人之举,仍有太多谜题未能解开。

被害人李某
昨日,潇湘晨报记者赶往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杀害的李某老家内蒙古翁牛特旗五段地村,此处距离赤峰城区有80多公里路程,山区,比较偏远。村里一共有321口人,李姓只有2户,都是本村本土人。李某的父亲一直在外面建筑工地打工,母亲在家务农,身体不太好。两人育有3个女儿1个儿子,被害人排行老三。
村民对被害人印象模糊。有个老邻居说,小丫头个子不高,大概1.6米,人比较开朗。因为常年在外打工,再加上其父母很少谈起女儿在外面的事情,邻居对她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发了财。
村民们称,李某在五段地村读完了小学,之后在附近读初中,也没毕业就回家了。18岁左右一个人独自到外地去打工。过了四五年,她再回到村里时,立即引起了村民的热议。“李家的那个小丫头发财了,开着一辆黑色的车,听说是二三十万的那种。”一位村民说,“那个时候乡下车很少,所以就特别好奇。现在村里地种得多的,一年也能买辆车,也就没那么好奇了。”
“发了财”的被害人,每年都会回到村里待几天,每次都是独自开车回去。“从来没有听说她谈过男朋友,也没有带过外人回来。她的事情,在家里都是她自己做主,父母说不上话。”一位邻居说。
被害人的家是比较破旧的一个院落,只有两间厢房,窗户用砖块封起来了。“以前家里很穷,主房垮塌了也没修,就住在厢房里,女儿发财后这么多年也没搞过装修。”老邻居介绍。
院落现在已经人去房空,虽然贴着春联,但这个春节一家人没有回去过年。一年前,全家人就搬到赤峰去了。“听说她父母还是在那边打工。”
在传出与赵黎平的纠葛后,村民有些震惊,奇怪邻居家的那个小姑娘是如何认识赵黎平的。在村民的印象里,被害人一直在赤峰,都没有到呼和浩特打工的经历。而刚发财那段时间,邻居们听到的也是“在赤峰做书生意发了财,村里还有个姑娘跟她一起去,只是很快就回来嫁到外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