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香港籍人民陪审员首次坐堂审案
昨天上午,香港籍居民赖亚力第一次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他参与审理的是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据悉,这是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全国法院参与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赖亚力参与整个庭审过程后,赞叹“内地司法很有效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两会期间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问题。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表示,由港澳籍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化。
庭审前接受岗前培训
2014年11月,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南沙新区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推荐审核等程序,任命赖亚力为人民陪审员。与他一同被任命的还有王明焱等5名港澳籍居民。根据规定,南沙区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任期为5年。
据了解,此次南沙法院选任的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中,3人为香港籍,2人为澳门籍,均在南沙投资、工作或生活。他们都是南沙区政协委员,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

港籍陪审员首次坐堂审案
从背景资料看,这5名陪审员的年龄从60后到80后均有涵盖,最年轻的26岁。值得注意的是,5人学历较高,本科及以上学历4人,其中硕士、博士学历各1人,大部分有海外求学背景,有3人分别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威尔士大学、英国布莱顿大学等国外高校。
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接受了南沙法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民事案件诉讼规则和证据审查、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等课程,并现场观摩庭审。
这次案件庭审前,南沙法院经过随机抽选,确定赖亚力为人民陪审员。随后,南沙法院与赖亚力的工作档期进行了对接,敲定开庭时间,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案件资料,帮助其了解案件情况。一周前,审判长徐华斌便通知赖亚力到法院进行现场阅卷,合议庭成员就案情和审理思路进行讨论。
“内地司法很有效率”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赖亚力和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坐上了审判席。南沙区人大代表、港澳籍政协委员和多家媒体代表到场旁听。同时,南沙法院用网络、微博微信对庭审进行了同步直播。
赖亚力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副总经理,由于其分公司在广州南沙,故长期在南沙工作和生活。他参与审理的这起案件是一起涉港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竣嘉公司是广州市的一家公司,两被告分别是香港法人独资企业飞龙玩具公司和香港永久性居民朱某,朱某是涉案合同的担保人。

港籍陪审员首次坐堂审案
案情起因是,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被告依约支付了9万元订金,原告依约交付厂房。被告对厂房进行了部分装修后开始经营,但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拖欠原告租金。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由被告交还厂房并赔偿损失。
在庭审现场,赖亚力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发言,不时地跟审判长交换意见。在法庭调查环节,他从合同内容出发,结合案件事实要点对原、被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问。问题涉及装修费、押金、违约责任等。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赖亚力几次发问的时间合计达到10多分钟。
赖亚力仔细询问了“双方如何约定被告延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涉案厂房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租金税收由谁承担”等关键性问题。原、被告双方一一作了解答。
法庭调解阶段,赖亚力也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替被告考虑一下,毕竟公司经营困难”。经过几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由合议庭对调解协议合法性进行合议审查。从已屏蔽了语音的监控画面看到,合议庭成员正在有条不紊地讨论,而据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合议过程有同步录音以防止“合而不议”。恢复开庭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合议庭一致确认了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当被问及第一次坐堂审案的感受时,赖亚力坦言道:**“有点紧张,不过因为事先有经过培训和阅卷研究证据,也学习过民事诉讼的流程,所以整个过程还比较顺利。没想到能够这么快将纠纷解决,内地司法很有效率。以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本案审判长徐华斌告诉记者,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涉港澳案件办理时可以发挥其沟通协调优势,促进这类矛盾纠纷化解。
旁听的港澳籍政协委员告诉记者,可以看得出来,庭审的前期准备比较充分,人民陪审员也比较从容,能够适应庭审节奏。以后应当继续坚持和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消除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的陌生感和由此产生的误解偏见,增强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人民陪审员不是陪衬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司法改革中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变革。同时,这也是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明确提出: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改革选任方式,完善退出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完善随机抽取机制;改革陪审方式,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加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经费保障,等等。有专家指出,人民陪审员是司法民主的“扩音器”,而“倍增计划”让这一“扩音器”更加响亮。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说,由港澳籍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化。**在制度的具体运行上,需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尤其是发挥他们在事实认定上的优势,让他们有足够的机会参与进来,真正培养人民陪审员的司法认同感。同时,要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提高他们的参审热情。目前,南沙法院已经自主研发了一套人民陪审员电子管理系统,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参审等信息都会统一录入该系统,从而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动态管理。

港籍陪审员接受媒体采访
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已达71.7%,但仍存在人民陪审员构成中基层群众代表比例偏低的问题,不利于将民间的智慧、常识、想法带入司法程序。2013年5月,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出要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计划在两至三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左右。
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被广为诟病。为解决这一问题,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市的19个中级、基层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正在悄然发生改变。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截至2014年底,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近21万人,比“倍增计划”实施前增加约12.5万人,增长了近1.5倍,人民陪审员数量超过全国基层法院法官总数38%。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选任过程中,各地法院严把人民陪审员人选的推荐关,坚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法定条件,将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选任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指标。目前,全国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78%,一大批热心陪审工作、具有良好素质的专家学者、退休干部、社区工作者和群众代表加入人民陪审员队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此外,各地法院还特别注重增补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适当降低党政干部比例,除注重按条件从基层群众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外,还积极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中产生推荐人选。江西、安徽、云南、贵州等地法院根据“涉农”案件较多的特点,着力提升农村人民陪审员比例。“倍增计划”实施以来,普通群众已占全部人民陪审员的70%,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明显增强。
观察者网综合人民法院报、广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