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除了叫板,企业和政府还应怎样沟通
不到半个月内,国内两家大块头企业阿里巴巴和富士康分别公开“叫板”政府监管。阿里“叫板”的是国家工商总局,富士康叫板的是全国总工会。
至昨晚,前者的“国内风波”因张茅与马云看似戏谑性实乃符合情理的“握手”而暂告段落。但“国外风波”何时平息及如何才能平息目前仍不明了。最新的资讯是,“国外风波”很可能才刚刚点燃,下一步朝哪个方向延烧,无论是阿里巴巴乃至背后的政府,目前皆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管控。
至于富士康“叫板”全国总工会,下一步如何发展乃至事态如何平息,由于信息太少,咱等局外人目前只能静观其变。富士康有权对全总的“点名批评”提出异议,但其“叫板”指斥全总书记处书记、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不走基层、不接地气(郭书记可能的确没有到过富士康),明显“不够专业”。
富士康“不走不接”说的意思也许是,你郭书记没来过富士康,自然就看不到富士康在改善劳资关系、改进员工福利方面所作的努力。如果富士康真是这么想而这么说,逻辑上显然难以说通。
众所周知,全总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维护亿万中国劳工的合法权益。若说组织部是“党员之家”,那么全总就是亿万劳工的“职工之家”。维护劳工权益在全总内设部门中,法律工作部无疑是“维护劳工权益第一部”。由于改革开放后逐年形成的“资强劳弱”之极不正常的劳资关系迄今未能得到根本性扭转,作为全总内部分管并亲自兼任法律工作部部长的郭书记,一定是下基层实地调研劳工待遇最多的全总领导之一。所以,若因为其没有去过某家企业,就断言其没有资格对某些企业对待劳工不够厚道之事实提出点名批评,从法理到情理恐怕都难以成立。因此,对郭书记的这一指责,放到台面上难以服人。具体到富士康,至少靶子选得不够“准”。

政府和企业都要不断适应监管新常态
笔者注意到,以上两起“叫板事件”,都有一些国内外舆论当笑话看,幸灾乐祸的声音也有,希望事儿越闹越大的也并非个别。笔者的基本看法是,两起“叫板事件”出现在眼下这个时间档口,既出乎意外亦实属必然。而且,不管事儿最终如何收场,对当前的中国总体看是“利大于弊”。
摒弃极端的思维方式和情绪化的渲染心态,笔者更愿将两起“叫板事件”,看成当事企业与当事政府部门,对监管新常态的双双不适应。
说到新常态,人们往往专注于习大大在去年两次提出的经济新常态。可倘若人们都能把视野打开,一定不难发现和体悟出除了经济领域之外,从政治、法治、社会、民生、文化、教育、军事等社会的各个方面,经习大大为首的七常委精心谋划、精准运作,都已不同程度呈现出并不断加固着不同领域的新常态。既然各领域的新常态都已呈现出渐生渐长之态势,社会各界不能再对这一客观现状视而不见、充而不闻、无动于衷、毫不在乎。由是,在未来若干年间,因一时难以适应新常态所造成的类的“冲突”肯定不会少。但从政府的角度——拿习大大治国理政的理路及坚定毅力作考量,构筑“广义新常态”之努力已决无可能因“冲突”的阶段性此起彼伏,而再重新倒退至“旧常态”。
置于监管新常态之视角,两起“叫板事件”对于监管一方和被监管一方,都有可商榷、改进乃至总结检讨不足之需要。
作为监管一方,国家工商总局不分业态新旧,不虑监管对象之背景,对售假等其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对电商市场进行规范,乃法律授权、职责所系、天经地义。
但这一回对阿里巴巴的依法监管,国家工商总局的确有点“毛糙”。在一系列的“毛糙”中,尤以抽样环节最为“毛糙”。毫无疑问,阿里巴巴旗下的网购平台上,大量经营户售假是客观事实,这一点连“心气儿”很高、个性“特强”的马云也是承认的。但对于一个普遍存在的“电商问题”,要使抽样监管数据监管者服气,样本的代表性是否足够是绝对不可忽视的——尤其是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皆可自由表态的年代。
尽管阿里巴巴在第一时间明显“反应过激”,部分网络舆论令国家工商总局有点下不了台,部分媒体习惯性条件反射“选边站”,但国家工商总局为摆脱“被动”把过往监管阿里巴巴的某些“内部材料”,不加选择地抖出来是缺乏智慧的。由是,造成了阿里巴巴也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在国内外尤其是国外舆论面前的更大被动,并由此连累到整个海外中概股包括中资企业的整体形象。
凡事讲“内外有别”,本乃中国哲学智慧之一。国家工商总局之所以和阿里巴巴一样“反应过急”,很大程度上是过高估计了网络舆论的能量。其实,自打“薛蛮子”等“犯事”算起,网络“正不压邪”的态势已有所改变。尽管网络上明确支持政府监管市场秩序的声音仍不大,但这并不代表真实的人心之背向,不代表依然选择沉默的大多数民众,心里尚没有树起一杆辨别是非对错的良心秤……
总体来看,我们仍然已可辨明两条:第一,监管从“虚”到“实”,是构筑监管新常态的必然步履。往后,监管越来越当真的态势恐怕很难再遭翻盘;其二,拥有法定监管职能的各政府部门,不分层级高低,不分总局、分局抑或支局,既是构筑监管新常态的主体方,同时也当成为监管新常态的“适应方”,在这个意义上,两大“叫板事件”,对提升监管新常态下的监管能力,是两份不可多得的教案。
作为被监管一方,同样需要适应监管新常态。这种“适应”不仅仅指阿里巴巴和富士康,而是泛指在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业态。在此,不妨再说几句在华外资企业的“适应”能力。这几年,从发改委、工商局到商务部,在反垄断环节依法监管在华外资企业巨头的案例(涉及电子、芯片、操作系统、汽车、生物医药等多个行业)已经不算少。但在垄断事实和中国法律面前,最后涉案外企大多能承认错误接受行政处罚。倒是中资企业,尤其是中资大企业譬如行业内龙头型企业,反倒对监管新常态很不适应。
中资企业适应监管新常态,首先要摆正与国家的关系,切不可误以为本企业对国家税收贡献大,对创造就业岗位功劳大,而居功自傲。更不能抱定“我是老大”被人摸了屁股就可一跳三丈高。具体到电商这类新业态,业内企业当清醒看到,你们贡献大不假,但整个行业尚处于“野蛮生长”阶段导致问题丛生亦是不争事实。更应该有勇气意识到,虽说“你们”的贡献的确不小,但社会对“你们”的总体美誉度并不高。这是为什么?就在于企业做大了,更需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否则企业再大,都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
中资企业还当清醒看到,中外企业面临的传统文化生态有很大不同,接受监管的方式也不同,故而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皆不同。如果一味眼睛向“西”看,用西方企业与政府关系的衡量标准,来机械定义自身与政府的关系,在习大大“一系列新常态”下肯定行不通、走不远。
改革开放以降,国家的变化天翻地覆,这中间,中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无疑劳苦功高。但在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下,“你们”功劳再大依然不可能拥有充当头号功臣之资格。要知晓,历史永远是人民创造的,改革开放37年的历史辉煌是党的人民共同铸就的。若真要给谁记头功,那无疑是中国共产党及其团结领导下的亿万中国人民。循此惟一正确之叙事理路,资本固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决不是决定性力量,主导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中国一定只能归属政策的正确和亿万劳动者的辛勤。
由是,作为广义的企业和广义的企业家,除了摆正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之外,还要摆正与政府、社会、员工的关系,切不可一遇到“不顺心”就撒娇、斗气、“任性”,更当切忌“挟就业令诸候”,“挟块头令诸候”,“挟贡献令诸候”,“挟创新令诸候”。
不知大伙是否已经注意到,习大大正奋力营造的各行各业新常态,有一个目前尚若影若现的新看点——那就是,强调社会分工,各自干好本份事,各自担当起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若具体到企业,则不分体量大小,贡献高低,在整个国家与社会的分工体系中,充其量只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细胞”,万不可过高估计自己。
说到企业如何善处“外部关系”,有三家企业三个企业家值得人们研究与仿效:它们是万向集团及鲁冠球、青春宝集团及冯根生、均瑶集团及王均金。凭笔者对上述三家企业三个企业家的多年接触与了解,它(他)们的治企处世之道有机会可单独写篇文章作点介绍。在此笔者想说的是,它(他)们最核心的治企处世之道,就是始终抱有感恩情怀,深知自己既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参与者,更是改革开放政策的率先受益者。有了这样的定位,它(他)们才能较好地摆正自己与国家、政府、社会的关系,并不断较自觉地校正这四对关系。
最后希望两起“叫板事件”都能争取软着陆。更希望更多企业把此作为校正“四对关系”的一个案例汲取经验与教训。尤其希望阿里巴巴和富士康,能为改善两种不同业态背后的市场秩序做出更多努力。这样的努力对于继续做大做强里巴巴和富士康不可或缺、无从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