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成立新型法院 主审涉港涉外商案
备受关注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前海法院)昨日(28日)正式成立,并将于2月2日(下周一)起受理案件,标志着广东承担的又一项司法改革试点落地。据悉,前海法院将在全国率先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审判特色,并首创港籍陪审员制度,选聘港籍调解员进行商事调解,实现内设机构的最简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了昨日举行的揭牌仪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了昨日举行的揭牌仪式。
前海法院于2014年12月2日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覆同意设立,为前海法庭的“升级版”。截至去年11月,前海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31宗,其中涉港和涉外案件总和占比高达六成。涉港案件共146宗,占收案总数的44.11%,涉外案件达58宗,占收案总数的17.52%。
受案范围将逐步扩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前海法院将不设审判庭,采用主审法官制,配置审判团队,建立港藉陪审员制,设立港籍调解员,4名港藉陪审员去年已获颁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前海法庭升格前海法院,也标志着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在前海形成。
在案件管理范围方面,根据2015年1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指定深圳前海合作区人 民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批覆》,前海法院除管辖前海辖区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管辖原由深圳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据悉,根据人员配备进展情况,前海法院受案范围将逐步扩大。记者了解到,前海法院将争取上级法院授权,管辖部分第一审金融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
探索扩大香港法适用
建设中的前海法院,除重点探索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实行立案登记制、探索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探索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全面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职业保障机制等六项改革任务外,还将积极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创设法官民主自治、自我管理的法官大会制度。
在权利运行机制改革方面,前海法院还将致力于推行具有前海特色的复合审判模式,包括港籍陪审员选任制、建立专业审判制度、建立香港及外国法查明机制,在前海合作区扩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适用。
记者了解到,前海法院大楼“前海法治大厦”于2014年12月7日开工建设,在大厦竣工前,前海法院租用前海合作区万科企业公馆13A作为临时办公场所,2月2日开始,前海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
前海在哪里?
前海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毗邻香港,面积15平方公里,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发展重点,被誉为“特区中的特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未来中国的“曼哈顿”。

经济发展,法治先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后首站视察深圳时,鼓励前海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前海法院“新”在哪里?
1、管辖范围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前海法院除管辖前海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审理原由深圳其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2、以审判为中心,扁平化管理。前海法院不设审判业务庭,按照1名主审法官配备2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的形式直接设立主审法官审判团队。
3、精简内设机构。前海法院只设两个综合管理部门,即司法政务处和审判事务处,司法政务处负责人事党务监察、行政事务、司法警务等;审判事务处负责诉讼服务、审判管理、司法辅助事务等。
4、人员分类管理、分途发展。前海法院法官以及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人员均将建立单独的职务序列,每类人员都有各自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
5、建立相对固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法官员额制。前海法院以每位主审法官年均办案300件为标准确定法官员额。法官员额空缺时,才能补充法官;收案数量变化明显时,才能调整员额。
6、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官。前海法院建立任期制法官制度,面向社会从优秀律师、法学专家等法律人才中公开选任法官,任期届满即结束法官身份,符合条件者可转任职业法官。
7、实行立案登记制。前海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从根本上破解“立案难”。
8、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前海法院取消案件审批制,裁判文书由独任审判的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案件管理、审判监督管理行为全部网上流转,院长、副院长行使审判监督权需登记备案、全程留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9、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前海法院执行案件中的裁决权事项从执行机构剥离出来,由法官办理;具体强制执行事项由执行员办理,市中院统一管理和指挥。
10、选任港籍陪审员,扩大香港法的适用。前海法院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随机参与案件审理,在前海合作区扩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适用。
此外,前海法院在法官职级保障、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审判权相分离、人事分级管理和财物市级统管等方面也作出探索,与众不同。
前海法院前景如何?
据介绍,前海法院作为新设立的法院,可以充分利用前海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
目前,前海法院15名主审法官人选已由前海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遴选产生,并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他们均具有民商事审判工作经历或民商事法律专业背景,其中硕士学位13人,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5人。2015年2月2日开始,前海法院将正式受理案件。
(综合人民日报、香港文汇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