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首次以立法形式管理天葬事物
新华网记者22日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西藏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的议案,这是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从立法角度管理天葬事物。

据悉,《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将包括天葬仪式、天葬台管理和周边环境保护、天葬师的认定等内容。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桑珠介绍,该条例的议案件将交由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审议,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递交审议结果。桑珠说:“西藏将首次以立法形式管理天葬事物,这是对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的尊重和保护。”
此前,政协委员德青旺姆在西藏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尊重民风民俗,加强天葬台的管理和保护问题。德青旺姆说,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筹资近100万元,对西藏使用量较大的天葬台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拉萨市投资1140多万元,建设多座附属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取缔附近采石场、挖沙场和石材加工厂,使废弃两年的色拉夏天葬台得以恢复使用。
天葬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德青旺姆认为,西藏亟需出台天葬管理的地方性条例,以加强天葬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天葬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她建议,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并以立法形式予以出台,为天葬师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松多吉说,2014年根据拉萨等地(市)的视察调研,形成详实的全区天葬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已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尊重民族丧葬习俗、天葬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西藏大昭寺高僧尼玛次仁说,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丧葬习俗,这些丧葬方式没有好坏之分。藏族曾有土葬、水葬等,但佛教传入雪域高原之后,更多的民众对生死观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根本性的转变。
“最好的施舍,便是把最为珍贵的生命施舍给别人,能够得救更多的众生。”尼玛次仁说,佛教导师释迦牟尼在他的传记中曾留下“舍身饲虎”的典故,也许这就是天葬的来源。
尼玛次仁说,在1300多年前流传的佛教故事,让藏族民众心中留下了科学的生死观。天葬不仅仅是施舍这一主要的动机,其科学、环保、卫生等现代意义,避免了占用土地、污染环境。
“天葬对社会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尼玛次仁告诉媒体,这就是越来越多的专家和研究者肯定的主要原因。理解了生命的本意之后,对天葬习俗不再感到“残忍”。“这种健康的丧葬习俗和传统文化,很有必要通过立法来管理和保护。”尼玛次仁说。


天葬
在此之前,西藏曾于1985年颁布天葬管理方面的布告。2005年,西藏发布《天葬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西藏自治区两办下发《天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的《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据介绍,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筹资近100万元对西藏使用量较大的天葬台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拉萨市的色拉夏添天葬台得到恢复使用。调查显示,西藏目前共有1638座在用天葬台、1093位天葬师(兼天葬台管理人员)。
天葬是藏民族特有的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丧葬仪式,已有上千年历史,目前绝大多数藏族人遵从天葬的丧葬习俗。人去世之后,由天葬师对尸体处理,供养秃鹫、老鹰等,此举被认为可以将死者灵魂带往天堂。
由于天葬所具有的神秘性和宗教色彩,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近年来,不少内地游客到西藏旅游,出于猎奇心,希望目睹天葬仪式。但是,藏族百姓认为这一行为是对当地传统和死者的不尊重。去年,西藏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调研小组深入西藏各地调查,形成了详实的西藏天葬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观察者网综合新华网、华夏经纬网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