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批准军队用2年清理整顿经适房 废止一批军队党内法规
新年伊始,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射出从严治军的“三支箭”:中国军队权威部门15日公布2014年军队查处军级以上干部重大贪腐案件情况,中国这一轮的军队反腐被认为2012年春开始,其间,谷俊山、徐才厚等“大老虎”纷纷落马,它的大背景是中国各个领域都在推动的反腐运动,这被视为中国的一次自我治疗。除了“打虎榜单”,习近平近日还批准了军队用2年时间专项清理整顿经济适用住房,并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军队用2年时间专项整理整顿经济适用住房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委纪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旨在妥善解决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彻底纠治住房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维护政策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999年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通过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官兵、职工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对于凝聚军心、稳定部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执行政策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也出现了超计划超面积建房、低价内售和违规外售等问题,扰乱了住房建设管理秩序,影响了部队风气建设,必须下大力坚决予以纠治。
这次清理整治,是对全军和武警部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一次大排查、大治理,具体分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落实、组织检查验收4个步骤实施,逐单位“过筛”、逐项目“拉网”,摸清现状底数、掌握真实情况,梳理排查问题、找准症结原因,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堵住管理漏洞,积极妥善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委纪委通知要求各大单位党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军委决策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体现党委战斗力凝聚力、检验执行力贯彻力的一项政治任务,以对历史负责和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新官”理好“旧账”,严肃执纪问责,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再废止一批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发布《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总政治部发布《总政治部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据此,纳入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制定的379份文件中,128件被废止,183件宣布失效,68件继续有效。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军队的清理工作于2012年9月全面展开,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清理决定分别于2014年4月、5月发布。第二阶段清理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以及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制定的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此次《决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决定》明确,凡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自《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政策制度依据;对继续有效的,要继续抓好贯彻执行,并及时汇编成册、印发部队,以便遵照执行。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对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文件时将主要内容吸纳进去。
《决定》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推进本单位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清理任务,及时发布清理决定。这次集中清理后,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特别是高度重视即时清理,将其作为制定或者修改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环节,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
《决定》强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决定》的传达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要重视做好军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解释,搞好军队党内法规制度和军事法规制度的衔接协调,提高法规制定的质量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确保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