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记录美国警方活动仍然危险 - 彭博社
bloomberg
在2015年6月24日的照片中,右侧的一名人士记录了萨克拉门托警察将一名嫌疑人拘留的情景。美联社照片/里奇·佩德朗切利在8月2日星期日的清晨,手持相机的活动家安东尼奥·布赫勒再次被奥斯汀警察局铐住。
布赫勒是和平街道项目的创始人,在执行该组织的使命时多次被捕——该使命包括频繁记录德克萨斯州奥斯汀的警察在执勤时的情况。这一次,他被控妨碍警察和抵抗逮捕。
布赫勒的运动始于2012年元旦午夜刚过,当时他观察到奥斯汀警察逮捕一名女性,据称是在她建议乘坐的车辆司机不要同意进行酒精测试后。布赫勒开始拍照,并大喊警察似乎使用了过度武力。随后他也被逮捕,作为伊拉克战争老兵和西点军校毕业生的布赫勒对此记忆犹新。
“在我被捕之前,我非常积极参与政治,但我并不关心地方问题,更不关心警察。”“在我被捕之前,我非常积极参与政治,但我并不关心地方问题,更不关心警察,”布赫勒说。起初,他认为逮捕他的警察是坏苹果。但当他看到市领导没有反应,并且警察对酒驾乘客提出了额外指控时,他开始相信问题是系统性的。“我被卷入其中。我不断看到警察虐待的一个又一个故事。”
彭博社城市实验室一位艺术家重新想象童年的空间,结果却充满荆棘房地产开发商纳夫塔利在迈阿密海滩寻找交易,推动佛罗里达发展美国的驾驶和拥堵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海牙成为全球首个禁止石油和航空旅行广告的城市一段7-11监控 视频 证实了布赫尔关于2012年逮捕的说法:他在远处录制时,一名警官走近并将他摔倒在地。布赫尔并没有干扰,除了,也许,是警官希望布赫尔不要录制他的偏好。布赫尔还被指控向一名警官吐口水,他对此指控予以否认。
公民在公共场合执行职务时 有权录制警察 似乎是显而易见的。毕竟,如果没有一位尽责的旁观者录制 沃尔特·斯科特 在南卡罗来纳州北查尔斯顿被杀的事件,警官在该案中的说法很可能会占上风。事实上,许多联邦法院都强烈支持录制警察的权利。
但奇怪的是,与您有时会读到的相反,有些人并没有这样做。没有任何联邦巡回法院裁定没有录制警察的权利。但有些法院裁定这样的权利并没有明确建立。这是一个关键的区别,因为如果某人的录制权利没有明确建立,侵犯该权利的警官将受到合格豁免的保护,无法被起诉。而这种模糊性的结果是,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警察可以对录制他们的平民进行报复,而合理地期望不会受到惩罚。
然而,在最近几个月,法律的多米诺骨牌继续朝着建立明确的公众录制警察权利的方向倒下。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来自七月,当时费城的一名联邦地区法官 裁定一项诉讼,指控宾夕法尼亚州科林代尔的警察错误逮捕了一位正在录制警官的母亲,因为他们 allegedly 骚扰她的丈夫并逮捕了她的女儿,驳回了没有明确建立权利的论点。第三巡回法院尚未裁定有明确建立的权利。
而在五月,纽约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P. Kevin Castel 裁定在一名在占领华尔街抗议活动中被逮捕的视频制作者的案件中,录制警察的权利是明确的,发现尽管第二巡回法院和最高法院从未明确阐明录制警察的权利,“一名合理的警官应该意识到,在所述情况下,对一名非参与者、专业记者进行报复,因为他拍摄了一次逮捕,将违反第一修正案。”
“虽然最近联邦法院判决中有一种明确的趋势是承认某种形式的录音权,但该权利的细节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如何适用仍然是一个争论的问题。”但卡斯特法官明确表示,即使是一个确立的权利也很难明确定义,并且有其限制——这些限制无疑会被像比勒这样的活动家所测试。
“当然,在公共场所录制警察活动的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并且在其外部界限上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例如,在特别危险的情况下,它可能不适用,如果录音干扰了警察活动,如果是秘密进行的,如果是由警察活动的对象进行的,或者如果警察活动是秘密调查的一部分,”卡斯特法官写道。
一个未能保护秘密录音的例外将是一个重要的例外:如果录制沃尔特·斯科特被枪击的年轻人让那名警官知道他在做什么,会发生什么呢?
与此同时,法律正在逐案发展。
比勒表示,他最近一次被捕的事件,许多同伴活动家在奥斯汀热闹的酒吧街第六街录制了这一事件,这又是一起报复事件。警方根据他的逮捕令指控,比勒和“约6名和平街道的成员”通过“跑到现场试图在我们到达之前将他们的摄像机对准事件”干扰了警方。
警方指控比勒随后“接近我们的警戒线,并与兰迪·迪尔中士接触……手中拿着一个视频录制设备,距离迪尔中士的脸大约6英寸,几乎要碰到他。”迪尔“要求他退后,因为他在……挡住他的视线。”但比勒据称仍然将“他的录音设备保持在离警官脸部大约6英寸的地方,并且“与我们争论,每次都越来越靠近,试图分散注意力并进行对话。”
Buehler的录音清楚表明,他的行为并不太愉快。而且他确实离警察很近地录音。但最初,他是从更远的距离录音。看起来,一名警官,Buehler称之为Sgt. Dear,首先接近了Buehler。这表明警方确实可能因为他录音而对他进行挑衅,而“妨碍警方”的指控可能是一个借口。Buehler已经发布了一封电子邮件,他表示这是通过公开记录请求获得的,来自奥斯丁警察局的一名中尉,邮件中提到Buehler——明确提到他的名字——如果“确实妨碍逮捕”就应该被逮捕,并且“他的摄像机应该作为证据被没收。”
Buehler已提起联邦诉讼,认为奥斯丁警方错误地因他录音而逮捕了他。在二月份,一名联邦地方法官驳回了该诉讼,理由与大陪审团被用来保护警察免受诉讼有关,我将在未来的帖子中探讨。但法官确实发现Buehler有明确的录音权。Buehler表示他已提出上诉。
并非所有法官都同意。在三月份,纽约的一名不同联邦法官Loretta A. Preska在一起与占领华尔街相关的案件中发现,“原告的拍摄是否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仍不清楚”,因为“最高法院和第二巡回法院都没有处理‘拍摄和录制警察的权利’。”
布赫勒和其他人将继续因录制警察而被逮捕,直到甚至在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他们不能这样做之前。
“虽然最近的联邦法院判决中有一种明确的趋势承认某种形式的录制权,但该权利的细节以及如何在不同情况下应用仍然是一个争论的问题,”媒体法律资源中心副主任杰夫·赫尔梅斯在邮件中表示。“即使最高法院直接支持这一权利,这种情况也可能会继续;就像第四修正案对无令状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一样,问题在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