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票权法案》50周年之际,歧视依然存在 - 彭博社
Brentin Mock
民权象征和国会议员约翰·刘易斯(D-GA)在2015年7月30日华盛顿举行的庆祝1965年投票权法案50周年的活动上发言。路透社/加里·卡梅伦星期四标志着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投票权法案的50周年成为法律。通过该法案,非裔美国人终于获得了行使1870年通过的第15修正案所赋予的投票自由的保护。1965年的投票权法案对地方选举官员的影响最大,这些官员一直在执行一系列歧视性措施——识字测试、投票税,以及阿娃·杜威内电影中描绘的所有暴力塞尔玛——以阻止黑人投票。
彭博社城市实验室一位艺术家重新构想童年的空间,结果复杂房地产开发商纳夫塔利在迈阿密海滩寻找交易,推动佛罗里达州的发展美国的驾驶和拥堵率创历史新高海牙成为全球首个禁止石油和航空广告的城市最近,南方黑人当选官员的实际政治权力大幅减弱,这要归功于一系列新地方法律的袭击,这些法律使有色人种投票变得更加困难。来自最近的纽约时报社论:
今天没有投票税或识字测试。相反,有严格且不必要的选民身份要求,或减少提前投票和同日注册的机会——所有这些都被认为对黑人选民造成了不成比例的负担。
当前的投票权困境主要是由两个关键事件引发的:
- 2010年选举,当一系列州立法机构和州长办公室转向共和党控制,并立即开始通过限制投票的法律。
- 2013年Shelby v. Holder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该裁决削弱了《投票权法》中的一项关键条款,该条款曾用于在选举管理中检测种族歧视。
北卡罗来纳州是典型的两个事件的代表。2012年,其立法机构从多数蓝色转变为超级多数红色,标志着一位共和党州长的当选。在共和党的统治下,该州将其首要任务之一制定选民法律,该法律于2013年出台,几乎推翻了之前几年实施的所有进步选举法,尽管这些法律有效地提高了选民参与率。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在他的谢尔比裁决中表示,南方投票站的种族主义不再存在。但最近的研究表明,跟踪歧视在投票站表现的研究人员对此有不同看法。
北卡罗来纳州的H.B. 589法案,即选民信息验证法(VIVA),包含了一些压制性措施,法律专家表示这些措施将不公平地限制黑人和拉丁裔选民。该法案在谢尔比诉霍尔德裁决后不到一个月通过,该裁决使该州摆脱了因其在投票站的种族歧视历史而被赋予的联邦监督。
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政治科学和法律教授理查德·哈森,作为全国最杰出的选举法专家之一,称VIVA为“至少几十年来最具广泛性的反选民法”。
以下是VIVA不允许选民做的事情:
- 投票,除非他们拥有一种非常特定的有效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
- 作为16或17岁青少年提前注册投票,这在多年来一直是合法做法。
- 在投票当天注册投票。
- 在选举日前的星期天获取选票,这在过去是被允许的。
- 如果他们的投票意外地在错误的选区投下,则不被计算,这听起来对地方选举是合理的,但在总统选举中其实并不重要。
非裔美国人和拉丁裔选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青少年的提前注册程序、同日注册和早期星期天投票期,这在教会主导的“灵魂投票”活动中广泛使用。这些措施的通过旨在增强有色人种的投票参与,因为他们在选举日仅投票面临工作和其他时间挑战的困难。
VIVA基本上是对《投票权法》精神的侵犯,该法旨在不仅保护有色人种选民免受歧视,还弥补他们被剥夺选举权的100多年历史。这就是为什么民权律师们在美国地方法院与VIVA作斗争的原因,该审判刚刚结束于7月31日星期一。该案件的律师表示,州立法者故意通过VIVA,明白这将使黑人和拉丁裔人投票更加困难。他们还争辩说,法律的构建方式将可能妨碍有色人种选民,即使无法证明恶意意图。在任何情况下,该法律都将被视为违反《投票权法》。就在昨天,联邦法院裁定德克萨斯州的照片选民身份证法违反了《投票权法》第2条,该条款禁止导致种族歧视结果的法律。
提出并推动通过VIVA的州立法者拒绝在审判中作证,但否认歧视意图和该法律将导致歧视性结果的指控。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政治学教授巴里·伯登,作为民权团队的专家证人,提供了不同的证词:
通过破坏州选举系统中最常被黑人和拉丁裔选民使用的方面,就好像[VIVA]所施加的新限制正是为了不成比例地干扰少数族裔选民的投票习惯。
在伯登的报告中,他提到了哈佛大学研究员阿里尔·R·怀特、诺亚·L·内森和朱莉·K·法勒的研究,他们的工作集中在地方选举管理者表现出的种族/民族偏见上。该研究于二月份发表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期刊上,解释了为什么这种地方关注是必要的:
在努力告知选民新投票要求的前线,几乎有8000名“街头官僚”,即实施国家选举法律的县和市级管理者。与其他街头官僚一样,地方选举管理者在管理选举系统时通常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几乎没有来自州官员的直接监督,并且经常受到时间和资源的限制。
为了他们的实验,他们向全国超过7,000名地方选举官员发送了电子邮件,询问如何遵守照片选民身份证法和其他选举事务。其中一些电子邮件以拉丁裔听起来的名字(例如,胡安·冈萨雷斯)签名,而其他则以非拉丁裔名字签名。在审查了超过5,300份回复后,研究人员发现“地方选举官员的响应中存在明显的、因果识别的对拉丁裔的偏见证据。”
对于以非拉丁裔名字签名的电子邮件,他们发现选举管理员的响应速度要快得多,而以拉丁裔名字签名的电子邮件则更常收到较慢或无帮助的回复,如果他们收到回复的话。在北卡罗来纳州,以拉丁裔名字签名的电子邮件获得回复的可能性比非拉丁裔的低5.6个百分点。
种族偏见并不仅限于对拉丁裔选民的对待。非裔美国人在整个20世纪几乎一直在北卡罗来纳州与投票时的歧视作斗争。在非裔美国人通过第十五修正案获得投票权后不久,白人就开始恐吓和攻击那些敢于利用这些新自由的黑人公民。在北卡罗来纳州,这种情况同样存在,当时的州长查尔斯·艾考克在1903年的一次演讲中说:“我为我的州感到骄傲……因为我们解决了黑人问题……我们把他从政治中剔除,从而确保了任何政党的良好治理。”
国家通过三K党恐怖主义的暴力和通过诸如识字测试和投票税等较温和的暴力实现了这一点。《投票权法案》禁止了这些措施,但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州宪法中,识字测试仍被视为合法。立法者在2013年提出了一项法案以 将其从法律中删除,但州参议院从未将其提交投票。
与此同时,VIVA的照片选民身份证元素可能是对黑人选民最大的威胁:北卡罗来纳州选举委员会的一项研究发现,尽管非裔美国人占注册选民的22%,但他们在州内缺乏身份证的人中大约占三分之一。当考虑到那些过期身份证的情况时,这些身份证在VIVA下也无法用于投票,另一项分析发现,黑人和白人潜在选民之间的差距甚至更大。
支持VIVA的州立法者表示,投票需要照片身份证以打击选民欺诈,但尚未提出任何可信的证据表明这种欺诈影响了选举结果。罗格斯大学教授洛雷恩·C·米尼特(Lorraine C. Minnite),著有 《选民欺诈的神话》 ,审查了近年来提出的580起选民欺诈投诉,发现只有两起投诉如果属实,照片身份证将能够防止。米尼特在她的 专家报告中写道:
如果我们假设所有580个推荐都是选民欺诈的实际案例,我们可以估计一个范围,从2到580,其中2代表选民冒名顶替的案例,而580则等于所有选民欺诈的案例,包括那些照片身份证无法防止的案例,但仍然值得关注。然后,我们可以使用这个案例范围来计算在2000年至2014年间北卡罗来纳州主要联邦和州级选举中的潜在选民冒名顶替/选民欺诈率为0.000005692449到0.001650810255。如果我们在计算中包括所有非联邦选举的投票,选民欺诈率将进一步缩小到接近零。
当《投票权法》全力运行时,大多数在改变选举法中的种族不公正在生效之前就被发现。在1971年至2012年间,联邦政府在《投票权法》覆盖的北卡罗来纳州县标记了64个潜在种族歧视的选举变更案例。现在,各方必须提起诉讼以拦截在选举管理变更中发现的不公正,并希望他们能在不公正发生之前抓住它。
这使得在投票中根除种族主义的方式效率大大降低,这正是民权活动家在1960年代争取通过《投票权法》时希望减轻的事情。与此同时,像北卡罗来纳州这样的州从法案签署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反击民权法,正如阿里·伯曼在他的新书中详细描述的,给我们投票权。伯曼写道:
后-谢尔比投票权利的格局最接近1965年之前的时期,而《投票权法案》旨在结束这一时期,当时投票歧视的阴影只能通过痛苦的逐案挑战来应对。失去[《投票权法案》的联邦监督保护],加上经常敌对的司法机构,导致在保护投票权方面产生了持续的不确定性。[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长期以来的观点是,违反《投票权法案》的行为“不应太容易证明”,这一观点终于得以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