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需要尽快合理地使用警察身体摄像头 - 彭博社
Kriston Capps
汉密尔顿县检察官办公室发布的视频显示,辛辛那提大学警察瑞安·滕辛在一次交通拦截中开枪杀死了无武装的黑人男子萨姆·杜博斯。路透社辛辛那提大学警察瑞安·滕辛在周三入狱,因为他因在一次交通拦截中开枪杀死萨姆·杜博斯而被控谋杀。汉密尔顿县检察官乔·迪特斯在发布了拍摄事件的随身摄像头录像后,对记者说,“他故意杀了他。”
萨姆·杜博斯的涉嫌谋杀可能标志着公众关于要求警察佩戴随身摄像头的辩论的转折点。如果杜博斯的死亡使公众舆论倾向于支持警察佩戴随身摄像头,那么公众将与警察部门本身达成共识。
彭博社城市实验室一位艺术家重新构想童年的空间,结果却充满荆棘房地产开发商纳夫塔利在迈阿密海滩寻找交易,推动佛罗里达州的发展美国的驾驶和拥堵率创历史新高海牙成为全球首个禁止石油和航空广告的城市“所有拥有50名或更多警员的执法机构将在五年内配备佩戴式摄像头,”城市研究所的 司法政策中心主任南希·拉维涅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犯罪学与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迈克尔·D·怀特则更为乐观:“在两到三年内。”
尽管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大学犯罪学与刑事司法系的教授大卫·克林格对我们将如何处理这些录像表示了一些谨慎,但他对佩戴摄像头的态度非常坚定。“我们需要尽快合理地将它们投入使用,”他说。
刑事司法领域的专家表示,警察对佩戴摄像头并非顽固不化。恰恰相反:执法机构自2005年以来就一直在探索这项技术的可能性。警察枪击事件恰恰是促使他们最有力的理由,这是一种黑暗的讽刺。
由于媒体和公众在过去一年中对致命警察枪击事件的关注增加——多亏了广泛的 #黑人的命也是命示威活动——各州和地方立法者对在警察身上安装摄像头的紧迫感更强。立法者也在赶上执法部门的步伐。
截至2015年2月,正在考虑针对警察佩戴摄像头的立法的州。国家州立法会议大多数州现在正在考虑关于佩戴摄像头的立法:政府技术报道,总共有36个州正在审议超过100项法案。然而,执法机构本身已经在向前推进。根据司法统计局的数据,到2013年,几乎三分之一的地方警察部门——32%,即3900个部门——已经为至少一些巡逻警察配备了佩戴摄像头。
而在2013年,大多数地方警察部门(78%)使用某种个人监控技术——包括车载摄像头、佩戴摄像头和武器附加摄像头。这意味着大多数执法人员(78%)至少有可能配备摄像头。
“警察一直是技术的热情早期采用者,”拉维涅说。“我们在公共监控摄像头上看到了这一点,这在大多数规模的辖区中现在已是司空见惯。”
美国司法部的司法援助局已经开始编纂研究、政策和技术常见问题解答在其 随身摄像头工具包 中。白先生,BJA咨询的专家之一,表示这是一个为“关心的公民、民权活动家到警察局长”提供的资源——但它并不是最佳实践或建议的指南。
执法机构、州立法机构和地方市议会争相为警员配备摄像头是有道理的:几乎每个人都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YouGov 和 经济学人 的民调显示,随身摄像头得到了持续的、跨党派的、几乎一致的支持。“火车已经开走了,”白先生说。
拉维涅指出,公众对随身摄像头的接受程度远高于他们对公共监控摄像头的反应。她说,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反对这些摄像头。但今天,或许是因为对视频技术和社交媒体的普遍适应,人们将警察摄像头视为透明度和问责制的工具,而不是来自 1984 的噩梦。
然而,尽管随身摄像头被广泛采用且几乎普遍受欢迎,但它们仍然提出了令人困扰的问题。首先:如果雷·滕辛知道他的行为正在被录制,为什么还要开枪射击萨姆·杜博斯?
没有人会真正知道那个警官心中所想的是什么。更可靠的答案可以在数据中找到——但到目前为止,关于佩戴式摄像头的研究实在是缺乏。在接下来的一年里,研究人员将会对目前正在进行的试验有更多的发言权。La Vigne说,有一个辖区试点使用头盔-mounted摄像头进行自行车巡逻。即使在部门停止使用摄像头后,警官们仍然继续尝试使用它们,忘记了它们并不在。
即使考虑到辛辛那提枪击事件这样的戏剧性视频,视频也绝不应该被赋予绝对、决定性真理的地位。Klinger提到即时回放:在一个经过精心录制的角度中,可能会显示一个动作是安全的,而另一个角度则显示这个动作是出局的。“摄像头也只展示故事的一面,”La Vigne说。“你看不到手势。你看不到面部表情。”
所有三位研究人员都警告我关于实施佩戴式摄像头的类似问题——或者说,关于它们的录像。两种法律指导警察摄像头录像:窃听(或“窃听”)法律和传播(或“阳光”)法律,包括《信息自由法》。当然,这些法律都不是为了佩戴式摄像头而制定的。
已通过佩戴式摄像头法案的州。国家州立法会议La Vigne说,警官在何时开启或关闭摄像头方面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旨在保护公众利益的窃听法律可能对警方构成真正的负担。警官可能会因在紧急时刻未能开启佩戴式摄像头而面临严重后果。(在某种可怕的意义上,Tensing没有想到关闭摄像头是幸运的。)
一些法规可能被解释为要求“二重同意”用于佩戴式摄像头——这意味着警官必须口头宣布他录制某个对象的意图,并获得口头同意。警官可能会因忘记在进入住宅前关闭摄像头而受到 reprimand。
更糟糕的是,Klinger 说,警察部门可能被 要求 发布这些录像。保护未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仅仅被拍到的旁观者的隐私权将落在警察部门的肩上。在那些有广泛公共记录请求立法的州,警察摄像头录像请求可能对地方警察部门造成巨大的负担。
华盛顿州就是其中一个州:西雅图警察局 开设了一个 YouTube 频道,专门用于发布任何人请求的佩戴式摄像头录像。 (“你们要回家了吗?路上小心,”一名警官对离开某种活动的人说——似乎说了数百次 在五一抗议期间,在下面令人昏昏欲睡的录像中。)
来自西雅图警察局一名警官佩戴式摄像头的未编辑视频,根据正式请求于 7 月 9 日发布。
目前,一些执法机构将佩戴式摄像头录像解释为公共记录以外的东西。Sara Libby 写过关于圣地亚哥警察局 定期拒绝媒体的录像请求。与此同时,在巴尔的摩,官员表示实施佩戴式摄像头需要四年时间。批评者表示巴尔的摩市长斯蒂芬妮·罗林斯-布莱克 拖延不前,但这可能是 警察工会所青睐的做法。
四年太长了,但深思熟虑是正确的想法。克林格——曾在洛杉矶警察局和雷德蒙德警察局担任巡逻警官——表示,阳光法和信息自由法政策并没有为城市准备好佩戴式摄像头。华盛顿州的法律要求警察摄像头始终开启,并要求警官随时准备证明这一点。“我们到底要如何监控这些东西?”他问道。
这就是为什么他说警察需要尽快佩戴式摄像头,谨慎地考虑公众和警察的权利。这可能需要几个月或几年,但我们作为一个社会应该花时间回答现在必然会出现的问题。当视频捕捉到两名警察抱怨他们的老板时,公众是否有权看到这一点?
“当我不在公共领域时,我有绝对的权利称你为混蛋,”他说。这是立法者现在必须保护的权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