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检察官在海外腐败案件中不断输掉审判 - 彭博社
Paul Barrett
在奥巴马政府期间,司法部将《外国腐败行为法》变成了对国际企业贿赂的有力武器。该法禁止与美国有联系的公司向外国官员行贿以获取商业优势。自2009年以来,司法部已解决了58起企业FCPA案件,总金额达到44亿美元。去年,检察官创下了纪录:他们利用FCPA从阿尔科、雅芳产品和法国电力巨头阿尔斯通等公司在仅仅10起和解中提取了认罪和16亿美元的罚款。
大多数FCPA案件以和解告终。公司不想冒着公开审判带来的声誉损害的风险,个人也不想冒着入狱的风险。然而,在近年来少数情况下,被指控的高管决定与政府抗争时,司法部却一直处于劣势。自2011年9月以来,联邦检察官仅将四起FCPA案件提交审判。所有案件都以“政府的灾难”告终,南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的助理教授迈克·科赫勒说,他写了一个流量很大的博客,名为FCPA教授。
最近的一起案件是针对迈阿密商人约瑟夫·西格尔曼,他是哥伦比亚油田服务提供商PetroTiger的联合创始人和前首席执行官。由于主要控方证人在交叉审问中崩溃并承认他在早期证词中做出了错误陈述,西格尔曼的审判于6月15日突然结束。司法部的律师放弃了,并允许西格尔曼对一项合谋贿赂哥伦比亚国家石油公司官员的罪名认罪。
西格尔曼被判处三个月的缓刑,没有监禁时间——这是一个显著的胜利,因为他最初面临20年的监禁。“他被指控的所有更严重罪行的证据都很薄弱,且是在审判中被政府撤销的,主要基于一个作伪证的糟糕合作证人的证词,”西格尔曼的律师威廉·伯克说,他是奎因·埃曼纽尔·乌尔克哈特与沙利文的合伙人。
在公司起诉方面,政府的审判记录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在这项法律的35年历史中,自水门事件后通过以来,公司被告仅敢两次上法庭。这两起案件都以政府的失败告终。“这应该引发人们对司法部在所有那些和解案件中是否有可证明的证据的质疑,”科勒说,他是一名在FCPA问题上担任有偿公司顾问的人。
司法部发言人彼得·卡尔表示,检察官在法庭上处理这些案件时遇到困难并不令人惊讶。“FCPA案件本质上通常需要证明在外国进行的犯罪行为,”他说。“虽然获取外国证据——文件和证人——在FCPA案件中面临特别挑战,但该部门仍然致力于与国内外执法合作伙伴合作,继续对贿赂外国官员及其所工作的公司进行成功起诉。”在FCPA案件中通常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这使得检察官更难激发陪审员对定罪的热情。
奥巴马政府在2009年至2011年间在FCPA案件中赢得了几场法庭胜利,包括奢侈手袋制造商Dooney & Bourke的联合创始人弗雷德里克·博克的审判。陪审团在2009年裁定他因投资于一项腐败交易以控制阿塞拜疆国家石油公司而有罪;他被判处一年监禁。自2009年以来,他是57名因FCPA指控被定罪的个人被告之一,其中大多数是通过认罪协议,卡尔说。
司法部最近的挫折并不意味着FCPA缺乏威力。“大多数人和公司仍然因沉重的罚款和法律费用而感到过于畏惧,不敢反抗,”西格尔曼的律师伯克说。包括在法庭上崩溃的证人在内的另外两名前PetroTiger高管已达成认罪协议,等待判刑。下一个FCPA的考验可能在11月到来,当时阿尔斯通的前高级副总裁劳伦斯·霍斯金斯预计将在康涅狄格州受审。12月,阿尔斯通同意认罪并支付创纪录的7.72亿美元罚款,以与通过贿赂手段获得数十亿美元合同的活动相关。还有三名阿尔斯通高管已认罪,但霍斯金斯决心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结论:***企业腐败的创纪录罚款掩盖了政府在法庭上的糟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