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跨国毒贩在南通被判死
最多者参与贩卖、运输冰毒120多公斤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向媒体通报,多名跨国毒贩在江苏南通一审被判死刑,其中参与贩卖、运输冰毒最多者达120多公斤。
文/新华社记者朱国亮
犯罪事实
将毒品伪装成豆奶麦片
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这一跨国贩毒案件由江苏南通警方破获,毒品主要通过货轮运往日本,涉案的贩毒分子分别来自中日韩三国。审理查明,被告人邵展刚,香港永久性居民,系香港“水方”黑社会成员,跟随香港人“阿金”从事毒品犯罪活动。2011年底,被告人邵展刚受“阿金”指派负责内地毒品犯罪联系工作。
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邵展刚多次带领“安田”指派的被告人中野英二(日本国籍)及仍在逃的三名来自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毒贩进入广东,与另外两名被告人王战养或祁家增接头进行毒品交易。王战养把从上家获得的毒品重新称重、分装,并伪装成豆奶、麦片,交给被告人中野英二等人,中野英二等人再乘坐由邵展刚安排的车辆,将冰毒运至山东省威海市和日照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等地。其中部分冰毒交给被告人金玘镐(韩国国籍),由其安排被告人郑坰东(韩国国籍)通过韩国籍货轮“汉娜7号”走私至日本。
审理查明,被告人邵展刚、王战养各参与贩卖、运输冰毒9次,达124公斤;被告人祁家增参与运输冰毒4次,达96公斤;被告人中野英二参与贩卖、运输冰毒7次,共计47.5公斤;被告人金玘镐、郑坰东各参与走私冰毒2次,共计28公斤。
法院判决
六被告人均系主犯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部分犯罪系共同犯罪,六被告人在各自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和相关法律的规定,12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邵展刚、王战养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祁家增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中野英二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被告人金玘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判决被告人郑坰东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