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次发布司法指导意见 明确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原标题:《中国时事》最高法首次发布司法指导意见 明确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司法指导意见,首次对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做出规定。据悉,在起草该文件过程中,最高法对涉及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通过司法审判调研、与知名民营企业代表座谈等方式收集意见,最终讨论通过。《意见》突出强调各级法院要充分考虑非公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经济投资经济中的各类纠纷。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个体、私营等形式的非公经济早已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一部分。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非公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遭遇侵犯的现象也是屡有发生,引发外界关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29日表示,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此次出台的《意见》重在为非公经济提供平等保护。“应当更加注重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发挥企业家才能。我们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突出强调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
这份《意见》共有20个条款,从刑事法律的适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具体执行措施等方面对审理涉及非公经济主体案件提出原则性要求。孙军工表示,《意见》明确法院要正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要依法审慎对待,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以违法论处;违反有关规定,但尚不符合犯罪构成条件的,不得以犯罪论处。对于确已涉嫌犯罪的,应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经审理认为事实、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依法宣告无罪。”
当前,融资难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最高法民事审判庭张勇健庭长表示,法院将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着力帮助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民营企业融资时,商业银行可能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会更慎重,让民营企业感到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有担保方面、融资方面的创新做法,比如‘保兑仓’、保理、让与担保等新型的担保行为,对这样一些担保行为,一些创新性的市场主体做法,我们要尽量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从而通过这样一些案件的审理,能够维护或者 是帮助非公经济主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遇到的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干预非公有制企业自主经营的行政行为,法院也将依法纠正,正确审理涉及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物价、海关监管等行政案件。最高法新闻法院人孙军工当天强调,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