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起步着力破解“陪而不审”难题
原标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起步着力破解“陪而不审”难题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时冉)在中国,有着这样一群人。法庭外,他们是普通老百姓;在法庭内则被视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力。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在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计意在为民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铺设基本路径,而历经多年却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2014年悄然起步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将为我们的法治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北京某中级法院的一起民事案件审判现场,人民陪审员老吕与两名职业法官并排而坐。在法庭调查阶段,老吕就案件相关事实向原被告双方提问。
根据现行制度设计,年满二十三周岁、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经单位、基层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都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今年66岁的老吕在多年前就是经推荐开始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作为人民陪审员,老吕可以依法参加一审案件的审判活动,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老吕就是一名街道办事处的干部。多年的庭审工作经历中,他和许多人民陪审员都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老吕表示:“很多陪审员是单位的骨干力量,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有冲突的时候,就会来不了。我就有过因为别的陪审员来不了被临时叫来替代的情况。”
数据显示,中国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但相对于日益增加的案件数量,人民陪审员依旧总体数量不足。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成为改革内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底提出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力求在两至三年内达到20万左右,而且更注重草根阶层的参与。高法院长周强曾表示:“广泛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2014年,中国多地法院着手落实“倍增计划”。虽然起步不久,但北京一中院人民陪审员洪先生已经明显感受到了变化。在他看来,人员充足了,自己花在每个案子上的时间多了,陪审质量才有保障。
洪先生表示:“2005年、2006年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两三个案子,哪里来得及想啊?那时候基本都是‘陪衬’。但现在就没那么多了,今年我才陪审了21个案子。我一般提前一个多礼拜就把卷宗都看完了,尤其是遇到大案要案的时候,格外认真。”
增人之外,如何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改变部分陪审员长期驻庭,变相成为“编外法官”的情况也成为重要改革内容。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认为,这一措施对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公正履行职能至关重要。
卞建林表示:“随机抽选才能够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公正性,避免法官暗箱操作。法院不内定,陪审员自己也不知道,他才能公正。其实这还不够,还应该发挥控辩双方的作用,即控辩双方从法院选出的陪审员中再挑选。在随机抽选制度上还要再完善程序。”
按照现行制度,在案件审理中,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要独立行使表决权。这无疑对大多通过短期培训即上岗的陪审员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往往导致他们不会、不敢或不愿发表意见,“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在所难免。老吕和洪先生都有切身体会。
“老吕:陪审员要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否则参审还是很难的,不懂法条就真的是陪而不审了。
洪先生:咱们国家是大陆法系,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如果你都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怎么谈?没法谈。”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国将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也就是人民陪审员将只注重事实认定,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这一改革方向得到法律界人士的肯定。
卞建林表示,人民陪审员就是要从普通老百姓的朴素感情出发,以常人的理性和正义感来断定事实,与法官的职业视角形成互补。而用老吕的话说,人民陪审员更了解老百姓的所思所想。
老吕表示:“基层群众的优势就是有代表性,对社情民意了解的更多,接地气。比如我参见很多‘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我就能理解老百姓。”
在北京市二中院民一庭法官马骁看来,这一改革方向对陪审员和法官的职能进行了科学分工,让双方都专注于各自擅长的领域,也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符合司法规律。
马骁表示:“作为职业法官,我们接受了这么多年法律教育,并且从事了这么长时间的法律实践,在案件审理中也难免有判断失误的情况出现,更何况人民陪审员呢。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把事实判断和法律判断分开,让专业法官更专注于他擅长的方面,陪审员也专注于他擅长的方面,从制度设计来讲,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