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大力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作者:赵倩
新华网银川12月21日电(记者赵倩)日前由中国几家民间环保组织联合发布的报告——《上市公司的雾霾风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也是近些年环保组织致力于推动环境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绿色江南、绿色潇湘三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报告指出一批屡屡超标违规排放的重化工上市公司已成为雾霾风险源,同时呼吁投资者关注雾霾重点行业正在累积的投资风险。
报告共收录了1000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的不良环境监管记录,其中电力、钢铁、有色、水泥和化工五个雾霾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的违规比例更高。
专家认为,此举会带给上市公司切实的压力,因为投资者或许会考虑,企业的违规超标排放行为是否将转化为对公司利润的实质性影响,而这都是有助于推动企业治污的。
近年来,中国日益加速的工业化引发了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从政府到社会也开始更多关注环境保护,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比如,国家曾于2007年出台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第一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
与此同时,迅速成长的各类民间环保组织也在更努力地推动包括空气质量、企业排污数据、污染源数据等在内的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的公开让公众对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造成的环境损失情况进行充分地了解、监督和评价,使环境行为的评估与资本市场的价值有机结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于2006年开发制作了中国污染地图数据库,借此环保部门、公众可以随时查看上千家企业的排放数据和违法排污记录。此外,环保志愿者们也会利用这些“证据”和地方政府沟通,促进减排。
阿拉善SEE公益机构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以企业家为主体的环保组织,十年来在参与环保项目的同时,也在积极推动环境监测信息、工业污染源等信息公开。机构副秘书长郭霞说,企业是排污的主体,环保组织对企业环境表现的关注会形成社会压力,以此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上市公司的雾霾风险》建议:“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同时继续扩大信息公开,督促更强有力惩处措施的落实。”
事实上,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专门提及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其中规定“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
环保人士认为,面对公众治理雾霾的迫切要求和政府日益扩大的信息公开,民间环保组织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政府、企业和公众能够在公开透明的平台参与环境治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