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男子强奸多名老人获重刑 最大受害人86岁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据齐鲁网记者了解,被告人田某系临沂市沂南县一农民,平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每到下午3、4点,便骑着自行车围着周边乡镇的村庄转悠,见到60岁以上的老年妇女便尾随,发现低矮的老屋便潜入,伺机抢钱和实施强奸行为。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份,被告人田某先后潜入该县大庄镇、张庄镇、砖埠镇等地的空巢老人家中采用刀具逼迫、掐脖子等方法,强奸老年妇女9人,既遂6起4人。
据了解,在被其强奸的9名受害人中,年龄最大的86周岁,最小的65周岁。这些受害人在被侵犯后,大多选择了沉默。直到今年6月22日,最后一位被侵犯的老人报案,才使田某的罪行曝光。
沂南县公安局经侦查,于今年6月28日将被告人田某抓获。到案后,被告人田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田某供述,其之所以选择年龄大且独居的老年妇女为强奸对象,是因为他们力气小,反抗力差,并且这些人在遭受侵害后,大多数都会因为顾及子女面子,保住晚节而选择息事宁人。这也是他明目张胆、连续四年作案19起而不被发现的重要原因。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妇女性自由权利,构成强奸罪,应当其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田某虽然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当庭认罪,但鉴于其明知被害人为老年人,且大部分系独居的情况下,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故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徐朋朋 陈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