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网躺枪,被卷入“抄袭”纠纷也是醉了
近日,人人网旗下学生社团服务平台“社团人”与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发生了纠纷,后者的主要负责学生执意认为“社团人”在网站建设思路、功能和布局等功能上与其相似,存在抄袭。
对此,“社团人”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了声明(详见附录),内容主要归纳为以下四点:
第一:该社团服务平台相关负责人指责“社团人”在功能、布局等方面与其相同,是十分片面的看法。此页面布局方式大体为“顶部主导航,左侧菜单导航,右侧内容呈现”,布局、交互并非该社团服务平台首创。在业内,这种方式早已广为人知,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微信公众平台后台、人人公司内部的OA网站等。
第二:“社团人"对该社团服务平台指责自己抄袭其 “短信群发"一事,做出以下解释:产品设计团队通过大量调研、访谈得出了”短信为主,人人服务号为辅“的消息通知机制,且短信沟通就是大家日常应用最多的沟通渠道。
第三:社团人"为社团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星级系统,不同的星级有不同的特权。该社团服务平台相关负责人并没有看到“社团人“为不同星级社团设定的梯度短信包,认为“社团人“为一星级的社团提供50条短信就是抄袭他们的“500条”,且50和500完全是两个数字,为何也涉及到抄袭 。
第四:“社团人”产品团队并未听说过“社团管理平台”。“社团人”的产品设计团队也均无北京大学教育经历,在被指责抄袭后,“社团人“工作人员尝试访问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发现外网不能访问该网站。
行业专家说:是否存在抄袭这事还不能妄下评论
对此,相关媒体进行了报道,文章援引了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邓宏光教授的观点:“网站的相关设计、功能设置等方面,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不能笼统地下结论,必须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看相关的内容,是属于‘思想’的范畴,还是表达的范畴;如果是表达的范畴,还要看这种表达是否具有独创性。”邓宏光表示。
同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对于网站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持有同样的观点。“具而言之,如果被指控抄袭者的作品与指控方的作品相同或者基本相同,而且被指控抄袭者在其作品创作完成之前实际接触到了被抄袭作品,那么,就可以初步断定其抄袭了指控方的作品。这两个条件有一个不能成立,则可以初步断定被指控抄袭者没有抄袭。其中一个要点在于,指控方必须以确凿的证据证明被指控方在进行其网站设计前接触到了其网站设计和功能设置,否则仅仅以二者网站设计和功能设置相同,不能认定存在抄袭。”曹新明表示。
从专家的观点来看,是否存在抄袭这事还不能妄下评论,单凭主观判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互联网人士说:“社团人”网站布局是“标配”
关于此次纠纷,一位拥有5年以上互联网产品研发经验的工作人员表示:从此次事件来看,学生对”建站思路”的认知还比较有局限性。”建站思路”是产品围绕用户的需求来设定的,好的点子大家当然会想到一起,如果单纯从这个角度出发就认定为抄袭,那么在即时通讯应用类目下,米聊、QQ、微信、易信、来玩等应用都是相同的建站思路,在杀毒软件、浏览器、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常见的领域也都有好几家公司的产品同时出现。此外,”社团人“的网站布局也算是行业”标配“,很多工具型网站都有类似身影,如新浪微博个人主页的“管理中心”等页面均采用类似架构。
法律人士建议:大学生保护创新权利的同时要学会依法办事
法律人士建议:大学生现在能有这种维权意识是值得鼓励的,但是在这种纠纷面前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再确定可以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身权利为宜。不要轻易下结论,避免错误的舆论导向,一旦名誉受损方追究起来,学生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另外,学生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点子和创意,学会对自己的创新成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获权手续,取得相应的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附录:“社团人”就“抄袭”一事的声明
今天上午,我们收到消息称: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相关负责人指责我司旗下社团服务平台“社团人”对其产品构成“抄袭”。为了防止“社团人”良好声誉受损,保障“社团人”用户和合作伙伴的知晓权,“社团人”特此做出以下声明:
1.**“社团人”的诞生来源于市场需求
“社团人”是人人网重新聚焦校园之后,针对学生团体创建的社团管理及互动平台。
今年上半年,“社团人”产品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数月时间,“社团人”产品团队走访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和上百名在学生组织里工作的社长(主席)、部长和干事交流。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校园学生组织(社团)在成员管理、活动宣传、企业赞助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遂决心做一款服务于学生组织的互联网产品。为了精准提炼需求,更接地气地解决用户痛点,“社团人”产品团队还采用了“浸入式体验”的调研形式,即和社团成员共同生活一天去切身感受社团的运作流程和主要环节,并围绕环节中的痛点设定社团人的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在内部立项后,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研发,我们赶在了开学季前(8月22日)正式推出了“社团人”产品,短短两个月,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社团人已有超过1万个学生组织入驻,覆盖全国1千多所高校,超过10万的社团成员在平台上活跃。
这个过程及数据是经得起质疑的。为澄清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负责人对“社团人”的指责,“社团人”愿意在不涉及公司机密的情况下公开调研分析邮件、产品设计文档等部分内部资料,以证明“社团人”从无到有是独立有序推进的。
2.**“社团人”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社团人"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导航布局、交互等方面均使用业内通行的形式。
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相关负责人指责“社团人”在功能、布局等方面与其相同,是十分片面的看法。此页面布局方式大体为“顶部tab导航,左侧菜单导航,右侧内容呈现”,布局、交互并非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首创。在业内,这种方式早已广为人知,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微信公众平台后台、我司的内部OA网站等。
关于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相关负责人指责"社团人"抄袭其 “短信群发"一事,做出以下解释:产品设计团队通过大量调研、访谈得出了”短信为主,人人服务号为辅“的消息通知机制。且短信沟通平台本是日常的沟通渠道,即通过短信平台进行相关的通知非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首创。
“社团人"为社团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星级系统,不同的星级有不同的特权。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相关负责人看到我们为一星级的社团提供50条短信就声称是抄袭他们的“500条”。可为何只看到“50条”,没有看到我们为五星级社团提供的“800条”?
3.**“社团人”产品团队未曾听闻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
在今天之前,“社团人”产品团队并未听说过“社团管理平台”。“社团人”的产品设计团队也均无北京大学教育经历,在其指责“社团人”构成抄袭后,我们尝试访问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发现外网不能访问该网站。
4.**“社团人”保留追究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恶意中伤、诽谤的权利
在没有任何官方定论的情况下,北京大学“社团管理平台”相关人员潜入“社团人”核心用户群里,用群发邮件等形式骚扰社团人用户,给“社团人”的声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此,我们保留追究其恶意中伤、诽谤,以及对我方产品的声誉造成损害的权利。
“社团人”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产品,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惧怕恶意中伤和诽谤,我们欢迎更多的伙伴,一起为高校学生组织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平台,共建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社团人产品团队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