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房妹接连受审 下一个“房XX”会是谁
阅中国古代史,“房叔”角色比比皆是,远有东汉富可敌国的太监侯览,名下房产397所,后有明朝巨贪严嵩,仅江西一省就有别墅44所,商铺57所,普通住宅6600间。
时间快进到当下,“房叔”的角色演义扩展,占据头条的是各色“房婶”、“房妹”、“房嫂”等人物。今天,拥有19套安置房的“合肥房叔”方广云受审,不知道下一个震惊世人的“房XX”又会是谁呢?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合肥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
方广云原任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居委会书记,2012年底,当地12名村民实名举报其“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方广云因此被称为“合肥房叔”、“房老虎”。

2013年6月,合肥市委外宣办通报,方广云于2012年8月被新站区纪工委立案调查,同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已查实方广云共为其女儿、女婿、姨侄、侄女等亲属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方广云同时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为他人违规获取安置房等违法犯罪问题。方广云的女儿、女婿,亦因贪污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4万元。
“合肥房叔”腐败窝案中的多名涉案人员已陆续被查处。其中原合肥瑶海工业园拆迁办副主任范某,骗取多套安置房和房屋补偿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站北社区辖区派出所原户籍民警詹某,帮助或伙同他人骗取拆迁安置房20多套,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14万元。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张世凤伙同丈夫和两名亲属,和方广云“合作”骗取拆迁安置房和相关补偿款、安置费,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丈夫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杭州房叔落马:拥有百套房产 涉案金额超2亿
9月16日,涉受贿1.24亿、滥用职权致国家经济损失8000多万、贪污1000多万……背负三项罪名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过,目前来看,张不仅实际拥有多套住房,且参与了部分地块的开发,他其实还是个影子开发商。其手段则是利用职权,要求房产开发公司为其相关公司提供土地转让金拿下地块再进行开发。在与其从前下属、另一涉案人董一麟操作相关地块时,还曾出现过资金链断裂情况无法继续的情况,后另一开发商无条件收购该地块建设项目,让其回本。
根据指控,2005年3月,张新在审批浙江普康生物有限公司及西湖第八建筑有限公司建设保障房翠苑三区13000㎡土地时,将临近另一地块杭州园林8000?强行捆绑开发,其中15%属于杭州园林自管房。
在此之前,张新的左右手、曾经的下属、已下海的董一麟则早已在其授意下收购被捆绑的园林地块。
而张新案发最直接的导火索还是他曾经的左膀右臂董一麟。
2012年6月,董一麟因抽逃出资被查。期间,董一麟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还尚未掌握的其与张新在嘉绿苑项目中的操作的细节,后张新被查。
最终,董一麟的检举事实被认定为立功,杭州检方在对其的指控中,最终也取消了抽逃出资罪一项。杭州以贪污罪判处董一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同时,判决还对扣押、查封的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法院认为,张新虽然也因检举他人犯罪提出了立功请求,但其检举的他人犯罪与其本身相关联,最终不予采纳。
“郑州房妹案”审理 一家4口8个户口29套房产
8月6日,备受关注的郑州“房妹”案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翟振锋利用担任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通过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等一系列手段,为其实际控制的兰亭房地产公司取得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支付土地款、财政配套设施费、变更规划、改变容积率,从而获得巨额的非法利益。检察院建议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翟振锋定罪处罚。

此外,郑州市检察院还认为,同案的被告人王伯昌、冯松伟和郭四喜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告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涉嫌单位行贿罪,也应定罪处罚。
对于被告人翟振锋非法获取的20套房产和220万违法所得,郑州市检察院建议依法予以追缴。
2012年12月26号,有网友在微博上举报:一个户口在上海市的90后女孩却在郑州某经济适用房小区内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这名女孩因此被人们戏称为“房妹”。随后,“房妹”事件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后经媒体调查发现,“房妹”的父亲正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
郑州“房妹”事件爆料人是湖南建工集团郑州南溪苑经适房小区项目负责人赵某,该小区开发商是“房妹”母亲李淑萍名下的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某称,因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他6000多万工程款而举报“房妹”父亲翟振峰。
因翟振峰的特殊身份,该事件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爆料人称,翟的女儿有两个户口、名下11套房产。
之后,爆料人称,查出翟振峰的儿子、“房妹”的哥哥翟政宏有两个户口,名下14套房产;翟振峰妻子拥有4套房。至此“房妹”一家已爆出拥房29套。
陕西“房姐”20套房产价值10亿 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10月31日,榆林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月中旬,网上有贴文称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同时,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
针对网友曝出的价值10亿的房产,她透露其家族是个大家庭,拥有煤矿等产业,这些房子是多年前买的,这几年升值较高。同时还强调,部分房产为家族共同购买,不少房子还有贷款需要每月还贷。
1月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1月30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涉嫌为龚爱爱违法办理户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4名民警。
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后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4日,神木县公安机关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其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9月24日,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被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建议对被告人龚爱爱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广州“房叔”一审获刑11年半 罚没335万元
2013年9月12日,曾被网曝坐拥22套房产的广州“房叔”蔡彬,因受贿27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曾被网曝坐拥22套房产的广州“房叔”蔡彬,因受贿275万元,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12年,因被网友举报坐拥20多套房产,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得名“房叔”,由此在网络上掀起了“房产反腐”。
此前,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有房产21套。但从7月26日的庭审到一审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中仅提及蔡彬2套房产。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一系列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12年,蔡彬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广州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和政委,期间,蔡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共收受贿赂275万元。
其中,蔡彬与朋友合伙经营汽车修配厂、时装店时,收受陈某和刘某贿赂款126万元,及蔡某贿送的92万元;蔡彬违规划分土地给陈某等人建停车场,收受贿赂款29万元;蔡彬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时,主管交警业务,其收受蔡某贿赂8万元,帮助蔡某减轻车辆违章超载处罚,同时蔡彬还违规将汽车修配厂提供给陈某经营,收取贿赂20万元。
(编辑: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