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落跑女军官当庭认错 被判10月缓刑4年(图)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军情局”前军官叶玫潜逃案11日一审宣判,她被判刑10个月、缓刑4年,法官准予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重获自由的叶玫与母亲相拥而泣,激动说:“我现在最想回家,陪妈妈散步”。
叶玫曾当庭表达“错误的示范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愧对母亲,我很不孝。”希望法官给她改过自新机会,愿支付50万公益款及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法官认为她有悔意,考虑她与母亲无收入,主动将支付公库的款项由50万减至20万,并将义务劳务从240小时减至200小时。
叶母听到判决结果,高兴直呼“判得好!”谢谢法官给女儿自新机会。叶玫说,感谢审判长给她回到社会的机会,今后会以感恩的心重返社会,努力工作,孝顺父母。
叶母说,女儿被羁押期间,她天天搭车从新竹到台中探视女儿,拿福音书籍给女儿看,希望女儿“犯错就要改”。每次开庭都向亲友借钱,带着数十万保释金到庭,但每次都落空,“今天终于如愿了”。叶母昨天特别带了件桃红色毛衣及LV平底鞋,要女儿交保后换上去霉气。
判决指出,叶玫(33岁)受母亲鼓励投效军旅,2009年进入“军事情报局”军事情报学校预备军官班就读,2011年3月派驻“军情局”第三处台中站,担任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因不能适应军中生活,又无法退伍,前年向部队佯称至泰国旅游,同年6月17日取道曼谷潜赴英国,触犯“陆海空刑法”。
法官指出,考虑叶玫未泄露军机,犯后坦承犯行,因此宣告缓刑。
台“军情局”政战主任张景森指出,判刑确定后将向叶玫求偿就读“情报专业军官班”一年的训练费用,包括学费、零用金、服装等。依“军情局”规定,毕业后至少服役5年,叶玫服役将近2年,将按比例求偿,估计约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