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管委会不修粪管 屋满“黄金”17年

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徐姓男子居住在一栋32年屋龄的大楼,他家马桶常堵塞,粪尿四溢、臭气熏天,他以大楼管委会未定期检查清理公共管线为由,提告求偿。徐姓男子一审败诉,二审法院认定管委会要负责,除应更新污水管并修缮,还要赔偿徐家人24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这边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徐姓男子20日受访说,他姐姐32年前买下这间位于台北市大楼的六楼出租,17年前转卖给他居住;某天深夜母亲起床上厕所滑一跤,他被哀号声惊醒后发现,粪水从马桶内窜出,整个客厅有一半淹水。
修理工人说是共享管线问题,徐家正好是管线转弯分岔处,徐姓男子向管委会反映却没下文,14年前开始拒缴管理费。他说,家人无法使用浴室,上厕所不是自备尿壶就是到亲友家借用。
徐姓男子主张,管委会未定期检视并清理大楼共享污水管,害他家马桶经常堵塞,如厕时还要担忧马桶倒灌,无法正常排便,常憋尿导致他肾结石,更和老婆感情破裂离婚;晚上睡觉听到“波波波”声或见水位忽高忽低,就须塞住马桶。他说以往每三个月发生一次倒灌,后来一个月三次。
管委会说,四年前已花2万多元替徐家疏通马桶,重设公共管线是大工程,须全体住户开会决议;徐家人所受的精神损害和管委会无关。一审法官认为污水管设计不良非管委会所为,修缮须住户开会共同决定,非管委会责任,判徐家败诉;徐不服,提起上诉。
不过二审法官勘验后认为,徐家一个马桶拆除后以重物压制堵塞,另一个马桶虽然还在,但常因清除堵塞物而反复拆装。该楼原设计的污水管应往左右二边排放,但实际仅单边排放,加上管线腐蚀,管壁污物结块导致排放孔径减少,有异物就阻塞。
二审认为,徐姓男子可用其它器具代替马桶如厕,肾结石不能怪到管委会头上,但管线设计瑕疵确实影响徐家生活,管委会须负起修缮及赔偿责任。
徐在一审败诉后缴清积欠的管理费,他希望管委会二审败诉后能将出问题的管线全部换新。